首 页社保查询社保政策教育
 
当前位置:保险知识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

2015-2016学年大学生医保续保工作

2024-07-23 19:19:13


"> 各位同学:

已参加南京市居民医保的大学生,2015-2016学年续保工作即将开始。
根据《南京大学关于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试行)》(南字发[2010]109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续保对象为2014学年已参保的大学生,保险生效时间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2、默认所有同学都续保,如因故不愿续保的同学请单独联系我,截止5月25日。

3、享受低保待遇的学生,在6月10日前必须提交新的低保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不能享受低保免参保费待遇。

4、请参加续保的同学,6月15日前务必在本人与学号挂钩的、财务处登记的工商银行卡内存入人民币100元,工行账号需要更改的学生请在6月15日前至学校财务处登记账号。学校财务处将统一扣款,由医保办集体办理续保手续。因个人原因未成功扣款的将视为不愿续保,从2015年9月1日起不再享有任何医疗保障待遇。

-----关于低保材料-------
每年提交低保大学生相关证明材料(上一年度后经过当地民政部门年审过的低保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统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低保大学生确认手续,可免缴参保费用。
低保证复印件由《低保证》户主页、家庭成员页、年审校验页三页复印件构成。今年的续保、参保要求是2014-2015年度已年审过的低保证。
低保证明2015年由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须证明学生本人享受“低保待遇”的内容。家庭困难证明不能享受免缴参保费用待遇。

相关信息


电脑版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