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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后津贴申领

2024-07-07 15:28:45


" > 办理事项
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后津贴申领
申报材料
1、结算发票原件;
2、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生产记录、出院小结)。
要求
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在待遇享受期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
每月4号前由单位专管员网上发送申报表格,每月5-20号工作日窗口受理,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二楼7-9号窗口
政策依据
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郑政[2010]32号;
2、《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郑人社医疗[201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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