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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企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关系恢复续保经办指南
2024-07-28 14: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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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社会保险关系恢复续保
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续保申请表》;
(3)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资料复印件(特殊情况需提供参保人档案,如补缴等);
(4)续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应为A4纸大小)并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条件
参保人社会保险必须为暂停参保状态
办结时间
受理后即办,不能即办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二楼12—33号窗口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3)《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4)《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
(5)《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6)《工伤保险条例》
(7)《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善于贯彻实施人社部令第13号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社会保险关系恢复续保
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续保申请表》;
(3)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资料复印件(特殊情况需提供参保人档案,如补缴等);
(4)续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应为A4纸大小)并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条件
参保人社会保险必须为暂停参保状态
办结时间
受理后即办,不能即办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二楼12—33号窗口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3)《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4)《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
(5)《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6)《工伤保险条例》
(7)《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善于贯彻实施人社部令第13号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