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迁出迁入,社保迁出再迁回
1. 社保迁出再迁回
1.
将个人社保转回老家,首先需要我们所在的单位开出离职证明,依据此证明才能从当地的社保局开社保转出需要的文件。
2.
开出离职证明后,去当地的社保局,给工作人员说明,要将个人社保转回自己户口所在地,这时工作人员就会要求出示身份证和离职证明,按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
3.
一切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开出——养老保险参数缴纳评证、参保评证,两份文件。
4.
将这两份文件交给个人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人员,这样社保就转回个人户口所在地了。
2. 社保迁回户籍
可以转的。
你先回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开一份接受函,(当然,前提条件是户籍社保局愿意接收,然后就是你要在户籍社保局参保)。然后你把这个接收函拿到现在工作的当地社保局,工作地社保局会为你办理转移手续,然后你把工作地社保局打印给你的转移明细单拿回户籍社保局,户籍地社保局会为你办理转移帐户录入手续,转移手续就办理完成了。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并与北京等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转入落实阶段。
3. 社保能迁走吗
如果个人的户口变动了以后,那么你一个人缴纳的社保可以跟随你的户口一起转移过去,这样再转移社保的过程中,你必须要去你原先缴纳的社保的地方开具一个社保转出的证明,这样你带上社保转出的证明去你现在新办的户口所在地。
把户口落完了以后,带上身份证再去现在户籍的所在地。办理一个社保转入的证明,这样你把你缴纳社保转出的证明给你现在的社保中心,这样社保中心如果你缴纳的两个社保的形式是一样的,很快就会把你原先缴纳的社保和你现在这个户籍所在地的社保转进去,这样等到45天以后社保的转移就算完成了。你就可以进行查询。
4. 社保迁出再迁回去 公司部分还有吗?
如果还打算回来办理退休手续,就不建议将保险转出,因转出后再转回来周期太长,十分不便,如果选择以后在转入地退休可以考虑办理转续手续.
5. 社保迁出再迁回要多久
45天到账,一整个流程走完,社保转移好自己就到账了。
原来医保卡的钱直接转移到了新的医保卡上。办理医保转移手续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6. 户籍迁出社保要转走吗?
户口转走了医保不一定需要转,如果户口迁移之后,社保关系不再同一个统筹地区内,那么就需要转移。在办理转移手续的时候,申请者需要提交身份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的相关材料。
1、户口转走了医保不一定需要转同城同区 社保 转移的,要按照实际情况,如果是社保关系都在同一统筹地区内,就不需要转移,只需要继续缴纳即可。如果是发生社保关系在不同同一统筹地区的,就需要办理社保转移。
7. 社保迁入迁出
1、社保规定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换而迁移合并的。(迁移社保不需要花钱办理的)
2、先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建议复印一份)
3、将迁移的凭证带回户籍地,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社保帐户,然后再将迁移回来的社保申请合并到现在新的帐户内即可。
4、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纳年限。
8. 社保迁出还能迁回吗
个人社保全国可以异地互转。社保随着工作地点的变动是可以转移,但并非所有险种都可以一起转。目前只能转养老保险跟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是不能转移的,其中跨省转移还可以转移养老账户的统筹金额,省内就只能转个人部分。
1、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
2、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3、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个人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是不会作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