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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转移转入,上海社保转出后还能转入上海

2025-12-31 14:54:22


1. 上海社保转出后还能转入上海

答:上海社保转外地没有次数限制,根据《社会保险法》,养老、医疗、失业都是可以跨地区转移的,并没有对转移次数进行限制

目前我国只能转移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转移流程:1、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转如要出具汇款信息;各机构要求不一样,有可能是原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同意调出函件,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盖章。(可先电话咨询)2、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如原单位有社保专管员,可将接受函交托办理。3、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个人缴费记录单”含姓名、缴费明细、每年交费月份及账户余额等信息。4、持单据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各省大同小异。

2. 上海社保转移了还能转回么

可以,上海社保支持异地转移,但是只能转回部门,不能全部转回,社保转移只能转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是转不走的,而且养老保险也能转走个人缴纳部分和公司缴纳部分的百分之十二,公司缴纳的百分之八十八就转不走的。

3. 社保转移到上海

社保能够转到上海那当然是好的。首先上海的水平工资高,退休后可以得到较高的养老金,上海的平均养老金仅次于西藏;

其次,上海的医保金只需要连续15年即可在退休后终身享受医疗保险,这在全国各省级行政区中是最低的,所有这些都是上海经济发展的成果作为基础的。

4. 上海社保能否转移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对于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15年是我国办理退休时对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一个最低要求,也是一个最基本的门槛,达不到15年是无法办理退休的。

但是自从2016年人社部出台了人社发(2016)132号文件后,不允许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所以目前全国各地对于职工养老保险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只能逐年缴费。如果采取逐年缴费,你就需要63岁才能办理退休。我想既然都交了12年了,再交3年自己就可以像其他人一样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所以继续缴费3年是比较正确的选择。

5. 上海的社保怎么转移

可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6. 上海社保如何转移

上海市社保去外地工作需要转的,否则无法缴纳新的社保。

员工办理社保转移分为转出和转入两个部分,在员工离职之后即可办理社保转出,如果在同城市工作的话,仅仅需要原单位办理停保即可。在社保转出之后没有新工作也没有关系,在之后找到新工作开始缴纳社保之后即可办理转入。

7. 上海市社保转入

1、养老保险的转移: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各区社保中心、各社区服务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医疗保险的转移: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各区医保中心办理医保转出参保凭证。

然后将开具的凭证交到社保转入地社保中心办理转移即可。

8. 上海 社保 转入

将个人社保转回老家,首先需要你上海所在的单位开出离职证明,依据此证明才能从当地的社保局开社保转出需要的文件。开出离职证明后,去当地的社保局,给工作人员说明,要将个人社保转回自己户口所在地,这时工作人员就会要求出示身份证和离职证明,按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一切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开出——养老保险参数缴纳评证、参保评证,两份文件。将这两份文件交给个人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人员,这样社保就转回个人户口所在地了。

9. 上海转出社保

可以继续缴纳。中断3个月内继续交医保,可从当月享受医保,如超3个月以上在交视为初次参加医保。

如果要续缴,可以带上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或者失业证、身份证、养老手册到当地社会保险中心灵活就业科补交,可以从去年或者直接从今年开始接下去交,一直交到退休,最少交满15年,才有养老金。而且补交是不能算作连续交的。社保中断的影响:中断期间不计算工龄,将来会亏损工龄工资;中断期间没有个人账户金的进入,将来造成个人账户金减少,计算养老金时会有一定的亏损;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会将一生所中断的时间累加,累计中断12个月就会前推一年计算养老金。

10. 上海人社 社保转移

社保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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