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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保基数,南京社保基数及缴费比例

2024-09-14 09:38:08


1. 2017年南京社保基数及缴费比例

最低3368元,最高21000。南京市社保基数2020年为3368,2021年调整为3800,根据江苏省最新文件,从2022年1月1日起,2022年社保最低标准缴费基数为4250元,最高为21000左右,企业人员根据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选择缴费基数。

2. 2018年南京社保缴费基数比例

导语 2021年上半年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已经确定,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也已确定,养老保险分为12个档次。

  自2021年起执行江苏全省统一公布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公布实施。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合的缴费工资基数。

  2021年江苏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368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及19335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 南京市历年社保缴费比例

2000年最低缴存基础1月-6月是473元,7月至12月是515元。

依据来源:

南京自2000年开始每年的最低社保基数是:2007年7月是1189元2006年7月是1048元2005年7月是941元2004年7月是853元2003年7月是705元2002年7月是705元2001年7月是595元2000年7月是515元2000年1月-6月是473元

4. 2018年南京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标准

以徐州为例。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后企业每人每月最低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险)928元,职工个人每月最低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328元。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最低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969元。

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规定:2018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9935元执行,下限按3125元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上限按19935元执行,下限按3360元执行。

扩展资料:

江苏省社保缴纳比例,由所在地实际情况为主。按照《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相关的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变。

继续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15个月的统筹地区,可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1个百分点,执行期限至2019年11月30日。

自2019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现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至2018年底)在18至23个月统筹地区,可继续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20%。

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的统筹地区,可继续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50%;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下降到18个月以下的,可停止下调。

5. 2017年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

目前最低基数仍然是3368,按最低基数,企业一个月承担1262.89元

6. 2017年南京社保基数及缴费比例查询

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

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030元。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不缴,个人缴10元。

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300人/月

大病医疗救助费:10人/月

失业保险:60人/月

7. 南京社保基数缴纳比例

202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的个人年缴费标准统一设置为1560元、1800元、2280元、2760元四个档次,由个人自主选择标准缴费。

  对当年参保缴费人员的政府补贴标准按个人选择缴费档次标准的10%确定。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173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27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460元/人·年。

  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175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9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560元/人·年。

  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141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6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250元/人·年。

  大学生筹资标准为83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65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180元/人·年。

8. 南京2017年社保缴费比例表

南京社保缴费基数:

1、企业职工: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368元执行。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368元执行。

2、灵活就业人员:

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下限为673.6元,上限为3867元,在上、下限范围内按档差10元划分不同的档次,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含大病医疗救助10元(2011年7月1日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救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需缴纳)。   

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67元/月。

9. 2017年南京社保基数及缴费比例是多少

对于各类灵活就业人员,调整前依次为3368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及19335元共计12档;调整后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及20586共计11个档。

目前江苏省灵活就业人员参缴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20%,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假设按照调整前最低和最高缴费档次,那么每月需要缴纳673.6元和3867元;按照调整后的缴费档次,最低每月缴纳760元、最高需要缴纳4117.2元,分别较7月前上涨86.4元/月和250.2元/月。

10. 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南京的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每年都不一样,所以每年缴费金额当然不一样。按照规定,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缴费者的月平均收入,但是大多中小企业考虑到成本问题,只会按照当地最低标准为缴费基数给参保者缴纳;据此,社保局每一年的缴费基数比上一年提高10%,那么每年的缴费金额当然不一样了

11. 2017年南京社保基数及缴费比例表

从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全市企业参保职工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从2200元提高至2400元,上限从13678元调至16200元,该标准从今天起实施。

在南京市人社局下发的《关于发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中,记者看到,南京市(除溧水、高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

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也就是说,针对按照下限2400元缴纳社保的职工来说,养老保险费每个月需缴纳2400×8%=192元,基本医疗保险费需缴纳2400×2%=48元,大病保险10元,失业保险费2400×0.5%=12元。总体算下来,参保职工每月个人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最低为262元,比2013年度增加了21元。

需要注意的是,南京为减轻企业和劳动者参保缴费负担,从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除了职工之外,全市灵活就业人员2014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7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市灵活就业人员2014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元。

据悉,每年从7月1日起就是一个新的社会保险年度,但今年由于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较晚,导致七八月份的社保缴费实施了一个过渡政策。

因此,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32元计算,比2013年度增加了559元。对于七八月份新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将根据通知重新计算并补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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