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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社保缴纳比例,徐州地区社保单位个人缴纳比例

2024-05-29 09:10:58


1. 徐州地区社保单位个人缴纳比例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368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6842元;对应的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673.6元,最高缴费金额为3368.4元,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673.6元至3368.4元之间确定缴费金额。

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1%或6%)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缴费基数为3368元。参保人员可以按11%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为每月371元,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按6%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为每月203元,享受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保险待遇,但不划入个人账户资金,不享受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待遇。选择上述参保形式,一个统筹年度内不予变更。次年如需变更参保形式,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办理。

参保人员需同时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每人每年200元)、补充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36元)、基本照护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每年一月份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代扣;按6%比例缴纳的,每年一月份需另外缴纳266元。首次参保人员,参保当月需缴纳全年的大病医疗救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基本照护保险费。

徐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15个月的统筹地区,可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1个百分点,执行期限至2019年11月30日。

自2019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8年底,下同)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继续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的统筹地区,可继续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50%;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下降到18个月以下的,可停止下调。

2. 徐州社保缴纳最低标准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368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6842元;对应的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673.6元,最高缴费金额为3368.4元,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673.6元至3368.4元之间确定缴费金额。

  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1%或6%)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缴费基数为3368元。参保人员可以按11%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为每月371元,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按6%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为每月203元,享受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保险待遇,但不划入个人账户资金,不享受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待遇。选择上述参保形式,一个统筹年度内不予变更。次年如需变更参保形式,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办理。

  参保人员需同时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每人每年200元)、补充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36元)、基本照护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每年一月份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代扣;按6%比例缴纳的,每年一月份需另外缴纳266元。首次参保人员,参保当月需缴纳全年的大病医疗救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基本照护保险费

3. 徐州个人社保缴纳基数

徐州市社会保险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每年1月开始,参保单位应当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二、社保的类型

1、养老保险

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失业保险

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3、工伤保险

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4、医疗保险

当劳动者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国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

5、生育保险

是指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以确保劳动者基本生活及孕产期的医疗保健需要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徐州市社会保险基数是是根据员工实际而定的,法律上对于社保缴纳是基于实际的社保基数的一定比例来认定的, 需要根据不同的社保类型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社保部门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4. 徐州社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

徐州社保缴费最低基数规定:7月1日至6月30日徐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将有所调整。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9935元/月确定,下限3125元/月确定。

《社会保险法》第九十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5. 徐州地区社保单位个人缴纳比例是多少

以徐州为例。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后企业每人每月最低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险)928元,职工个人每月最低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328元。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最低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969元。

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规定:2018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9935元执行,下限按3125元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上限按19935元执行,下限按3360元执行。

扩展资料:

江苏省社保缴纳比例,由所在地实际情况为主。按照《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相关的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变。

继续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15个月的统筹地区,可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1个百分点,执行期限至2019年11月30日。

自2019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现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至2018年底)在18至23个月统筹地区,可继续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20%。

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的统筹地区,可继续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50%;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下降到18个月以下的,可停止下调。

6. 徐州公司缴纳社保比例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368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6842元;对应的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673.6元,最高缴费金额为3368.4元,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673.6元至3368.4元之间确定缴费金额。

  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1%或6%)

7. 徐州社保个人承担最低是多少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368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6842元;对应的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673.6元,最高缴费金额为3368.4元,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673.6元至3368.4元之间确定缴费金额。

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1%或6%)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缴费基数为3368元。参保人员可以按11%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为每月371元,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按6%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为每月203元,享受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保险待遇,但不划入个人账户资金,不享受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待遇。选择上述参保形式,一个统筹年度内不予变更。次年如需变更参保形式,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办理。

参保人员需同时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每人每年200元)、补充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36元)、基本照护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每年一月份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代扣;按6%比例缴纳的,每年一月份需另外缴纳266元。首次参保人员,参保当月需缴纳全年的大病医疗救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基本照护保险费。

徐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15个月的统筹地区,可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1个百分点,执行期限至2019年11月30日。

自2019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8年底,下同)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继续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的统筹地区,可继续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50%;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下降到18个月以下的,可停止下调。

8. 徐州市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徐州社保缴费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其中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只有徐州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才能自行缴纳社保。

1、单位缴费

(1)缴费基数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750元执行。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75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3360元执行。

(2)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 单位:8% ;个人2.0%

失业保险 单位:1.5% ;个人0.5%

生育保险 单位:0.9%;个人不用缴费

工伤保险 单位:一类0.8%,二1.6%,三类2.4%;个人不用缴费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31.2~32.8%,职工个人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的10.50%,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按41.7~43.3%比例结算。

(3)缴费流程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注: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帐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

(4)缴费地址

省、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及社保障局办理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1、基本养老保险,上一自然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具体标准以当年文件公布为准。

2、基本医疗保险为上一自然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具体标准以当年文件公布为准。

缴费费率

1、基本养老保险20%, (个体工商户中的雇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雇主为12%)。

2、基本医疗保险9%。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20%,其中单位20%,个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为20%,其中雇主12%,雇员8%)

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9%+5元/人/月,其中单位8%,个人2%+5元/人/月

缴费流程

一、申报。

已参保个人持

①《养老保险手册》

②《医疗保险手册》等资料,到个人缴费申报窗口申请缴费。

新参保人员持

①《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

②《个人初次参保缴费通知单》

③《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基本信息情况表》,到缴费申报窗口申请缴费。

④新参保人员要带三张一寸近照。

二、核定征缴计划。缴费申报窗口审核材料①②③,作出个人征缴计划。

三、打印发票。缴费个人到发票打印窗口按本人姓名领取《社会保险费征收发票》。

三、交款。缴费个人持《社会保险费征收发票》到指定银行窗口交款,领取《现金交款单》或《进帐单》。

四、基金结算。参保个人交款后持《社会保险费征收发票》、《现金交款单》或《进帐单》到基金结算窗口盖。

五、基金记账。基金结算窗口将到位基金及时入帐。

9. 徐州地区社保单位个人缴纳比例调整

答: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江苏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2002年江苏社保缴费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为0.3%;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0.08%-0.76%),个人不缴纳。

10. 徐州地区社保单位个人缴纳比例表

2021年7月,全省职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20586元之行。缴费工资下限,再按3800元执行。

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也参照上述标准执行,2021年7月,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12档依次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以万元,1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月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11. 徐州社保缴费金额

2021年7月~2022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应该为3800元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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