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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亡后社保怎么继承,死者的社保谁继承

2025-12-03 10:22:50


1. 死者的社保谁继承

社保已经交满15年还没有领取,结果人就去世了,交的钱可不可以退,也是很多网友比较关心的问题,毕竟是人吃五谷杂粮,各种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这里我们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解一下,也希望能给有疑惑的朋友起到一点参考的作用。

社保缴满15年,结果人去世了,社保里的钱应该这样处理!

先这样的情况我们需要分开来进行看待:

第一,如果是企业职工的话,企业职工在工作年限内,用人单位应该给企业职工缴纳社保,这其中有需要个人承担的部分,也有企业需要缴纳的部分,一般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企业承担缴费基数的13%到20%,这其中个人承担的8%,全部存入个人账户,就相当于医疗保险的20%一样,只不过是医疗保险我们可以拿来消费其他东西,而养老保险只能是寸在那里,自己也动不了。

社保缴满15年,结果人去世了,社保里的钱应该这样处理!

其中企业缴纳的部分会进入到统筹账户,大家也不要误解,因为不论是统筹账户还是个人的账户,实际上都是同一个账户,都属于养老保险专用基金账户,个人账户起到的主要作用就是记账使用,也就是说你交了多少钱,国家给你记着呐,和我们平常生活中设个银行卡存钱是不一样的。

即便是个人账户每一年都会发布记账利率,以及记账的利息,但是这个钱我们只能是看看,因为钱的实质还是仅存于社保系统上的一个数字而已,当到了退休年龄以后,我们的养老金实际上是分成基础养老金和个人用户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也可以说就是自己的积蓄,每个月的时候都会发一部分,当然发放的月数国家也有相应的规定,即60岁139个月,50岁195个月,

而基础养老金,是根据我们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一些因素确定的,和咱们的个人账户就没有什么关系了,国家为了保证职工不吃亏,规定万一职工去世,个人账户没有领取的钱可以有继承人继承。

第二,个人自己缴纳社保的情况。

相对于企业缴纳社保的情况,像灵活就业人员万一去世,也只能够退还个人账户中的部分,这样看起来,个人缴纳社保,如果中间过世的话还是比较吃亏的,不过参保人员去世以后,也不仅仅只有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么简单,还会有一些丧葬费,抚恤金等其他待遇,这个具体的费用还要根据不同地方而议了,我们山东这边是丧葬费1000元,抚恤金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虽然说钱不多,但是也算是弥补一部分个人缴纳社保的损失吧!

2. 死者社保第一继承人是配偶么

夫妻一方去世,其社保中的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配偶是拥有合法继承权的。但是社保余额作为被继承人的财产,还是要遵从被继承人生前又无遗嘱,有遗嘱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需要在无遗嘱指定继承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有选定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去办理继承。

3. 社保死亡继承

45天。

〈〈社会保险法》第14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提取,账户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从个人死亡中继承下来。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养老金账户可以提取部分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户籍向社保中心办理养老金账户的终止。医保个人帐户的话,也是这样的,自己交的那部分,如果没有用完,那么也是提取的,带好死亡证明和社保卡和代办人身份证,在养老帐户终止45天后至医保中心办理

4. 人死后养老保险由谁继承

如有遗属按遗属继承如果没有,由再婚老人继承,夫妻是第一继承人,子女为第二继承人,亲人去世时,作为家属获得了一定的丧葬费,丧葬费是安葬死者的费用,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补助。在日常生活中,当丧葬费有剩余时,亲属们有可能因为要求分割丧葬费而引起了遗产继承纠纷。那么丧葬费是遗产吗?

葬费是在死者所在单位在死者去世后单位给付的死者家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

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都是死者去世后单位给付的,并且都是给付死者家属的,不是死者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不是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告别仪式费、购买骨灰盒费、骨灰存放费等。

单位给付的丧葬费超过实际支出的,超过部分可同抚恤金一起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

所以,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

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5. 人死后社保可以继承吗

会有两部份钱。

1、养老保险部分

按照相关规定,员工在职期间去世后,养老保险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由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而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说,在退休之前不幸身故,个人账户中的余额都可继承。

如果是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养老险去世后,同样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中的本金和利息部分。

2、医疗保险部分

除养老保险外,医疗保险账户也可以继承。参保者去世后,其医保卡内个人账户仍有结余,那么单位或者家属可持有相关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对其个人医疗账户进行清算,注销其个人医疗账户,同时继承人或者指定的受遗赠人可以申请继承其个人账户的全部余额。如若没有继承人,这部分的钱将会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另外,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等情况,可以在职工死亡30日内,按照规定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

所以,凡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公死亡后,都可以按照所在地相关规定,领取社保中账户中的结余部分和生活补助费。

6. 死者的继承人

要到场。而且还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死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都要到场。如果法定继承人中有的已经死亡。他的子女也要到场,并且可以代位继承。

7. 人死后社保能继承吗

领取资格不能继承,但余额是可以继承的。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社保可以当做遗产给子女继承吗?

社保领取资格不能继承

需要说明的是,社保待遇的领取资格是不能够当做遗产去继承给子女的。

就是说,养老金领取的资格,你是不能继承给子女的,退休人员死亡后,养老金就不能领取了,子女不能继续领取父母的养老金。

如果子女故意不告知社保机构父母已去世,继续领取父母养老金的话,就属于冒领养老金,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是要受到法律惩处的。

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继承的

虽然养老金等社保待遇的领取资格不能继承,但是社保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有余额,那么这笔钱,子女是可以继承的,社保机构会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比如退休人员60岁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但是他领取了2年的养老金也就是24个月的养老金就去世了,那么剩下的115个月的养老金,子女是可以继承的。

当然,能够继承的只是个人账户的余额,统筹账户的钱是不能继承的。如果你个人账户里没有钱了,那么也是没钱可以继承的。

还能额外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除了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余额之外,退休人员死亡后,子女还可以去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都是一次性经济补贴,全国没有统一标准,各地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不同的。

需要申请人拿着死者死亡证明、本人身份证明、与死者关系证明等材料,在60天内去向社保经办部门申请这两笔钱。

综上所述,社保领取资格不能继承,能继承的只是个人账户余额,此外还能申请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两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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