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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区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经办服务指南

2024-07-28 10:28:05  学窍知识网


" > 办理事项
区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
申报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
(2)《郑州市区职工医疗保险转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区转移通知单》
(3)《郑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更申报表》(表三)。
受理条件
正确填写个人信息,由转入单位盖章后(单位不存在除外),到区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区社保经办机构转出职工信息后,到市社保地经办机构转居民医保(原中原区职工视同市职工医保)
办结时间
审核通过即办结
办理地点
每年7月1日-12月20日,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一楼东9-12号窗口
政策依据
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7】4号;
2、《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07】2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郑政【2008】1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
5、《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0】22号;
6、《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8号
7、《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新生婴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充通知》郑人社医疗【201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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