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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扩大28种门诊慢性病医保待遇享受地点

2024-07-23 19:19:13


"> 3万慢性病患者可就近买药
中国网 山西(微博) 综合编辑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从6月1日起,太原市将扩大28种门诊慢性病享受地点,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后遗症、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支气管炎等28种定额支付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可就近到定点医院和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享受相应待遇。据了解,此项新政策惠及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近3万人。
“为了方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就近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市医保中心在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将城镇职工、居民常见病、多发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这样既扩大医疗保险受益面,也可减轻慢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从6月1日起,我们将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后遗症、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支气管炎等28种定额支付门诊慢性病待遇享受地点扩大到所有定点医院和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从2014年6月1日起,凡具备享受门诊慢性病统筹支付待遇的患者,除在所认定医院享受待遇外,可再根据本人意愿任选一所定点医院或定点社区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选定后,原则上半年内不变动。患者持《门诊慢性病诊疗手册》和医保卡,到选定的定点医院或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第一次享受待遇时,系统将自动备案并锁定,半年后患者如想重新选择,可到原定点医院或定点社区解除锁定,再重新选择。
患者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时,报销范围内的费用统筹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但最高不超过统筹支付限额;患者按20%比例自付。门诊慢性病患者应按月及时享受待遇,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迟,但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当年待遇只能当年享受,跨年不补。
据介绍,扩大28种门诊慢性病享受地点,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其一,患者可根据病情自主选择,方便就近治疗;其二,国家推行社区医疗机构“基本药品零差价”政策后,定点社区药品价格要低于定点医院,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 (记者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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