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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区完成2013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2024-07-11 19: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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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合法权益,提升其生活水平,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定期待遇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202号)精神,近日,新区组织开展并完成了2013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此次调待调整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待遇,且2013年1月1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待遇的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六级伤残职工,及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涉及辖区4名工伤人员,调待后人均待遇增加142.30元,增幅为10.51%。
为了确保本次待遇调整数据准确、拨付及时,区社会保险局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克服业务系统的不足,联系软件公司,从系统后台提取符合本次待遇调整的人员数据;二是根据调待文件,对提取的数据进行逐条核实,确保不出现错调、漏调的情况;三是提前联系待遇发放银行,确保待遇的及时兑现。
为了确保本次待遇调整数据准确、拨付及时,区社会保险局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克服业务系统的不足,联系软件公司,从系统后台提取符合本次待遇调整的人员数据;二是根据调待文件,对提取的数据进行逐条核实,确保不出现错调、漏调的情况;三是提前联系待遇发放银行,确保待遇的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