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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长沙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2024-01-07 15:28:45


【长沙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情形
  1.计划外分娩或非婚生育的费用;
  2.一个结算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终止妊娠的费用;
  3.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他伤、其他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4.在生育、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术、输精(卵)管复通术中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5.在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避孕工具等费用;
  6.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发生的除分娩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外的费用;
  7.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
  8.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长沙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支付;
  男职工配偶一次性补助金,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2565元)的50%支付。
  办理地点:市本级和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均可办理。
  办理时限:女职工产假期满后3个月之内,即最长申领期限为分娩后8个半月。
  所需资料:
  女职工生育需要携带以下资料:生育津贴申领表(单位如实填写并盖章)、医疗保险手册、生育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根据个人情况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
  女职工终止妊娠需要携带以下资料:生育津贴申领表(单位如实填写并盖章)、医疗保险手册、结婚证、诊断证明、妊娠B超单、夫妻双方身份证。
  办理流程:参保单位负责收集资料,到经办窗口申报。
 
    长沙异地生育报销流程
  根据长沙生育保险政策规定,长沙市生育费用直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报销,但异地生育费用则必须在产妇休完产假后的3个月内办理异地生育险报销手续。需强调一点的是办理报销手续最长不超过分娩之日起的8个半月内,逾期不予受理。

  异地生育险报销流程
  【受理机构】:长沙市社保局或各区医保窗口
  【办理期限】:产假后的3个月内,最长不超过分娩之日起的8个半月内
  【办结时限】:申报后15个工作日内
  【咨询电话】:0731-/
  异地生育报销条件:
  1、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2、参保人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10个月以上。
  异地生育报销资料:
  1、医保手册;
  2、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住院病历;
  5、诊断证明;
  6、住院费用明细发票;
  7、夫妻双方身份证。
  异地生育报销流程:申报-受理-审核-支付
  1、单位社保专干持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申请报销,并如实填写医疗费用报销信息登记表;
  2、经办机构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是否齐全、真实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进行信息录入,签收并打印回执单;
  4、申报后15个工作日内,经办机构完成对医疗费用的审核和结算;
  5、通过银行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员提供的银行存折或银联卡或医保个人账户卡;
  6、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参保人员报销费用、支出单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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