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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灵活就业人员5日起可办理社保缴费基数变更

2024-01-01 09:27:50


"> 南海网  记者罗安明

  本报讯根据相关规定,2013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的范围内自愿选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数。昨日记者从海口市社保局获悉,7月5日起海口四个区的社保所将同步开通窗口,受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基数变更业务。

  据悉,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于7月5日至15日到海口市社保局或四个区的社保所办理缴费基数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的,视为参保人默认上一个月的基数为当月的缴费基数。8月、9月的经办时间同样为5日至15日。本人前往办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需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海口社保局黄斯雄副局长提醒广大参保人,除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基数变更,目前局里的部分经办业务也已下放到四个区的社保所,参保人和参保单位可自行选择离自己最近的地点前往办理。只要是在海口市参保,下放业务均可在四个区社保所就近办理,不管户籍、单位是在哪个行政区域内等因素。

  龙华所:城西路16号(新华陶瓷市场三楼105号房),

  美兰所:晋江村433号(美兰区政务中心一楼),

  琼山所:府城镇文庄路8号(琼山区人社局办公楼一楼),

  秀英所:海口市秀华路4号(国税楼三楼),来源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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