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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农民险于社保,什么是征地农民社保
1. 什么是征地农民社保
征地保险属于失地险。失地险全称是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为了维护失地农民的权益,国家颁布该政策是为了缓解农民失地后收入不稳定的情况。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可自愿参保,征地时间以征地批文为准。按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缴费数额,逐步提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
2. 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
1、两者是不冲突的。
2、农村失地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都是由社会保险局管理的,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农村失地保险特指被征地农业户籍人员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各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所雇佣人员,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社会保险。这两个保险都应该在社会保险局管理,农村失地保险缴费标准低于社会养老保险,在领取时农村失地保险也低于社会养老保险
3. 什么是征地农民社保补贴
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是根据被征收的土地面积来计算的,被征收的土地面积不同,拿到的养老保险金额也是不同的。
被征土地如果在30%以下,每个月可以多拿到10元的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在30%-50%之间,每个月可以多拿32元的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在50%-70%之间,每个月可以多拿64元的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在70%-100%之间,每个月可以多拿97元的基础养老金;被100%征地的农民每个月可以多拿129元的基础养老金。
补偿标准(达到领取年龄的失地农民)
个人未缴费的,80元/人、月;
个人缴费3600元的,120元/人、月;
个人缴费6600元的,160元/人、月。
4. 什么是征地农民社保补偿金
被征地农民的社保不是五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后,在征收的款项当中,要留出一部分金额用于为农民失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该社会养老保险也属于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选择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也可以社会养老保险。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险,按照城乡居民医老保险进行缴纳。失地农民是不用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
5. 被征地农民社保和职工社保
带上身份证和社保卡去当地社保局查询具体情况。
1、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一次性缴费,不是对以前养老保险的补缴。
2、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在征地前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征地农转非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一次性应缴费年限的,要先补足到规定年限。
3、比如说,如果按渝府发[2008]26号文件规定,你参加征地农转非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应缴纳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你从2007年起已参加了1年的城保,那么在办理征地农转非基本养老保险时,你需要一次缴纳4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你补足到了5年。
4、首次参保时间仍然以你以前参加城保的开始时间为准,只是缴费年限有5年。扩展资料老龄人员办理农转非一、“被征地农转非”老龄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时,应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按以下规定办理:1、老龄人员年满75周岁以上的每人按1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75周岁的,在15000的基础上,再按其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300元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老龄人员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2、老龄人员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完清后,从2008年1月起,按我市现行的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月发给养老待遇。年满70周岁以上的,同时按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待遇(即年满70周岁的,每月增发50元;年满75周岁的,每月再增发50元。下同)。3、老龄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期间死亡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待遇,并按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支付死亡待遇。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政府补贴部分除外,下同),扣除已支付养老待遇和死亡待遇后的余额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参考
6. 什么是征地农民社保补偿
失地农民社保缴费材料
1、由各被征地村(社区)提供征地协议及土地补偿合同;
2、被征地农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明;
3、填报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
失地农民社保缴费流程
1、申请人向县社保局城乡居保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县社保局城乡居保科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城乡居保科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并打印折算支付表;
4、养老科复核人复核,养老科负责人审核;
5、按审批权限审核批后,财务科办理缴费。
7. 社会保险法 被征地农民
征地社保也叫失地农民社保,即是指被征地之后的农民缴纳的社会保险。征地政策中,国务院规定要对被征地的群众进行妥善的安置,避免在征地后失去的生活保障,各地在这个文件下相继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
8. 农民征地社保有包含医保吗
失地农民缴纳的养老保险不包括住房公积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是为保障失地农民即被征地农民年老之后设立的养老保险类型。目前我国多地已经实施的被征地养老保险办法,符合条件被征地农民即可按照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其主要目的就是让被征地农民生有所靠、老有所养。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因此失地农民缴纳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没有必然的联系,而且也不会要求为失地农民缴纳住房公积金。
9. 农民土地征收社保制度
按照人地对应原则,根据征收土地面积多少进行分配参保人员指标,参保人员=征收耕地面积÷人均耕地面积。
失地保险名额是按照私人归私人,集体归集体的基本原则分给购买了失地保险的村民,但是遇到人多名额少的情况,要以村内协商的具体方案为准。失地保险是国家为发展经济、推动民生项目等征地后,为了解决因此次失去土地农民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险种
10. 被征地农民买的社保是哪种
失地农民参保包含医疗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单位购买的社保能同时拥有,但是只能享受一份保险待遇。
农村失地保险特指被征地农业户籍人员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各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所雇佣人员,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社会保险。
农村失地保险缴费标准低于社会养老保险,在领取时农村失地保险也低于社会养老保险。
11. 农民征地社会保障是什么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尽快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与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广泛深入宣传开展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办发〔2006〕29号文件的规定,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规定:要严格执行国发31号文件关于“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的规定,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项目、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情况,要纳入征地报批前告知、听证等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参与等民主权利。市县人民政府在呈报征地报批材料时,应就上述情况作出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