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安阳市社保费比例,安阳社保平均工资
- ·下一篇:蚌埠社保查询个人账户,蚌埠社保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深圳社保医疗怎么报销比例是多少,深圳社保医疗怎么报销比例是多少啊
1. 深圳社保医疗怎么报销比例是多少啊
(一)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为1万元;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为5万元;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为10万元;
(四)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为15万元;
(五)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为20万元;
(六)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为100万元。
2. 深圳医保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深圳社保一档的报销比例主要是分为住院报销和门诊报销这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报销的比例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先来看一看住院报销的比例是多少,目前在深圳住院的话,住院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九十或百分之九十五,如果是门诊报销的话,在发生大病的情况下,门诊报销60%,最高90%,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在深圳就医的情况下,用医保报销的话,有些档数是需要根据医保的缴纳年限来规定报销比例的,这个需要注意了。
3. 深圳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按照医院不同级别设立不同的住院起付线,等级越高,起付线越高。深圳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为100元,市内二级医院为200元,市内三级医院为300元,本深圳市医院为400元。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药品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按照95%报销;其他人员按照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2、另外,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如果因为病情所需,需要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使用特殊医用材料、进行人工器官的安装或转换、使用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属于国产的,按其国产普及型价格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属于进口的,按进口普及型价格的6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 深圳社保医疗能报销多少
社保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是有上限的。
1、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就是通常所说的“封顶线”,是统筹基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给职工、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2、社保医疗报销是先按比例,最高90%,然后再设上限,这个跟医疗险累计缴费时间是有关系的,累计缴费时间越长,则上限就高,同时还有一定的起付线——即免赔。
5. 深圳医疗保险如何报销比例是多少钱
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新农合:
1、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大病补充:大病2、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6. 深圳社保就医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
情形一:普通门诊
社保卡所有金额均可用于门诊刷卡,药店买药——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情形二:参保满一年
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参保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
情形三: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大病门诊;门诊输血费用
1、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报销比例为8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2、大病门诊报销支付比例:
享受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的,支付比例为60%;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75%;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90%。
3、门诊输血费用报销支付比例: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发生的普通门诊输血费,参保人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90%
住院报销
报销比例
情形一:退休或按11.5%缴费
参保人已在深圳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
情形二:按8%缴费
医保一档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0%;
报销金额
情形一:未超起付线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线的由参保人支付;
可报销金额:无
情形二:超过起付线,未超报销额限
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起付线标准(按照医院级别设定):
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起付线)
可报销金额=(门诊费用-起付线标准)×支付比例90%(或95%)
情形三:超过报销额限
可报销金额=(门诊费用-起付线标准-超报销额限部分金额)×支付比例90%(或95%)
其他情形:
1、医用材料费用:参保人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特殊医用材料及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下列规定支付,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普及型价格:
a.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
b.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
2、床位费:床位费报销最高支付金额为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A级房间双人房床位费政府指导价格的第一档;
报销额限
门诊报销
没有具体的额限,不同于医保二档三档门诊
住院保险
办事提醒: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超过其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
一、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根据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四)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五)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
(六)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
二、医疗保险年度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限额,根据参保人连续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时间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为1万元;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为5万元;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为10万元;
(四)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为15万元;
(五)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为20万元;
(六)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为100万元。
7. 深圳医保报销比例怎么计算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参保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
8. 深圳买的医保怎么报销比例是多少
有的
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参保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
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位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住院
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根据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四)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五)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
(六)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
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限额,根据参保人连续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时间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为1万元;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为5万元;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为10万元;
(四)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为15万元;
(五)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为20万元;
(六)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为100万元。
9. 深圳医院社保报销比例
深圳医保三档报销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门诊报销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前款规定支付标准的90%报销;其他情形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三档医疗保险参保人的住院报销比例
一、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在市内一级医院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5%。自行在市内非结算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按就诊医院的住院支付标准的90%支付,即85%*90%
二、参保人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特殊医用材料及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下列规定支付,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普及型价格:
(一)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
(二)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
三、参保人住院床位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实际住院床位费支付,但不得超过下列规定标准:最高支付金额为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b级房间三人房床位费政府指导价格的第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