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厦门人力社会保障局社保
1. 厦门人力社会保障局社保
厦门医保缴费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单位缴费(适用于城镇职工医保缴费)
(一)线上官网缴费
在公司工作的,单位代办人会在每个月缴纳社保(含医保)。
流程:进入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此进入),在社保业务-社保费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办理时间为每月4号至月底。
(二)线下窗口缴费
至办税服务厅(全城通办)办理社保费申报缴费工作。
二、个人自缴(适用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一)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
税务部门于每年6月4日至25日集中缴费期内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下个社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补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次月4日至25日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医保健康账户代缴
已建立了厦门“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税务部门发出扣款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进行了健康账户代缴登记的,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健康账户扣款。
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反馈健康账户扣缴信息后,将不再从其委托银行卡进行扣款。若其健康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税务部门将从城乡参保人员的一卡通委托银行卡扣款。
有关健康账户代缴具体操作事宜请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三)银联在线缴费
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使用“查询缴费”或“社保缴费及查询”等功能缴纳费款。
方式①:登录厦门税务网站,选择“社保服务”→“查询缴费”,输入“证件号码、验证码”查询,在查询页面点击“银联缴费”进行缴费。
方式②: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点击“掌上办税” →“社保服务”→“社保缴费及查询”,输入“证件号码、验证码”进行缴费。
方式③:进入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选择“自然人入口”登录后选择“社保费缴纳”,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人缴纳”或“代缴”进行缴费。
三、学校或居(村)委会代缴(适用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采用居(村)委会或者学校代缴方式缴费的,由居(村)委会或学校统一代缴。居(村)委会应于每年6月4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补参保人于补参保的次月4日至25日办理申报缴费。
2. 厦门市人力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2层
附近公交站:
莲花路口东站-公交车站
途经公交车:6路, 7路, 10路, 27路, 42路, 44路, 46路,123路, 128路, 129路, 132路, 133路, 657路, 658路,659路, 840路, 858路, 859路, 950路, 952路, 953路,959路, 994路
长青路口-公交车站
途经公交车:31路, 32路, 36路, 93路, 99路, 309路高峰
3. 厦门市人力社保局
厦门市社保卡个人账户查询有三种方法:
1、通过保电话查询。
厦门社保局社会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592-12333),内容包括: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2、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号至厦门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3、网上查询
(1)登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m.gov.cn/),在左侧栏找到【网上办事】,点击进入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4. 厦门人力社会保障局社保科电话
联系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二层A厅
联系电话:12333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双休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办事指南:
社保卡办理
养老保险办理
医疗保险办理
失业保险办理
工伤保险办理
生育保险办理
社保办理
失业证办理
失业险办理
生育险办理
5. 厦门人力社会保障局社保咨询电话
厦门社保卡补办程序:
(一)社会保障卡丢失或被盗,建议先拨打咨询电话12333办理电话挂失;
(二)尽快到市社保中心社保卡管理科受理窗口办理挂失、更换手续(电话挂失至柜台办理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三)到市政务中心一楼农业银行缴纳社保卡制作工本费;
(四)社保卡管理科与制卡公司做好制卡材料和已制卡的交接工作;
(五)领卡人凭收费票据到原经办的社保机构领取新制作的社会保障卡。自柜台受理挂失、更换之日起5个工作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
厦门社保卡补办地点: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厅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区(云顶北路842号,BRT政务服务 中心站旁)
同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同安区环城路97-99号同安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厦
6. 厦门人力社会保障局社保查询
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1. 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7. 厦门人力社会保障局社保网
用以下两种方法都可以查询到个人的保险缴费年限1.社保局查询: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及社保卡到厦门市政服务中心柜台查询也可以刷身份证自助查询;
2.下载ⅰ厦门APP,按提示完善个人资料,下载完成后点社保查询进入查询页面查询自己的激纳年限
8. 厦门人力社会保障局社保电话
说明:福建厦门市的国内长途电话区号是0592,也写作+0592、0592-、(0592)、(0592),忽略前面的0,也写作592、+592、592-、(592)、(592),国外拨打需加上中国的国际区号:0086,故国外拨打写作0086-592、、0086 592、或者+86-592、+86+592。
国内:从国内其它不同区号的地区拨打厦门(含其下县市)的固定电话,拨打方式是“0592-XXXXXXXX”(注意拨号时不用有-号,连续拨所有数字就可以,XXXXXXXX表示当地电话号码,位数不一定是8位,以当地实际电话号码位数为准)。
国际:从国外(中国大陆以外)拨打厦门的固定电话,拨打方式是“+86-592-XXXXXXXX”,86的前面要加上该国家/地区的国际长途前缀(不一定和中国一样是00)。
又名:厦门区号、厦门电话区号,厦门电话、厦门长途,厦门长途电话区号
9. 厦门人力社会保障局社保文件
每个地方不一样,下面是厦门的,你参考一下。灵活就业人员认定和社保补贴申请办理须知 一、文件依据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厦人社[2013]126号) 二、灵活就业认定办理 (一)认定条件 本市持有《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以下简称《证明卡》)的失业人员通过社区劳动组织就业、用人单位灵活性就业、自主就业等三种非传统就业方式工作取得报酬,并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均可到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办理灵活就业认定。 (二)申请材料 1、统一格式的《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 2、统一格式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及收入证明》 3、申请者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内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 4、与用人单位、社区劳动组织或雇主签订的劳务协议等其他相关材料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人员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由工作站提供《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及《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及收入证明》,认真填写并签章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交给工作站审核。工作站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将申请人基本情况填写在《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公示》上并在社区公示栏上公示5天。公示后未有异议的,在2个工作日内将认定材料送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复审。 2、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接到认定材料后,在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认定材料进行复审和抽查,并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申请材料送区就业管理机构核准。 3、区就业管理机构接到相关材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和抽查。对通过审核的,在申请人提供的《厦门市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厦门市居民失业证》)联网打印就业记录。 (四)复核程序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每年应对本辖区已认定的灵活就业人员逐一复核一次。灵活就业人员应按全市统一表式提供在用人单位、社区劳动组织或自主就业的就业及收入证明等材料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社区工作站通过入户调查或电话了解等形式进行严格复核,并将相关复核情况登记在《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复核登记表》上。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 (一)补贴对象 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经人社部门认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 (三)补贴期限 在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之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从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起,不论此前是否已享受,均可申请,但最长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四)申办程序 1、首次办理应提供材料: ①《就业失业登记证》(内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上季度缴交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 ③具有银联标识的本人银行卡卡号。 申请补贴人员如银行卡卡号有变动的,应及时告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人员。 2、办理程序: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于每季度首月16日起开始建账,并报区就业管理中心汇总。区就业管理中心于每季度首月16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汇总申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处理汇总后,报市人社部门,经市人社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核实后,由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通过银行将相关补贴款项划入申请人员的个人银行帐户。 承办部门:市、区就业管理机构及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