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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双基数是怎样造成的,社保双基数政策法规
1. 社保双基数政策法规
“双基数”,顾名思义就是在计算社保缴费时有两个计算基数,即单位缴费基数不等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根据本人工资性收入,参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做上、下限制后,由社保经办部门核定。
而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依据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由社保经办部门确定。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注意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等。
2. 社保基数 法规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指社会保险参保人一个年度内缴纳各险种计算的基数。其由用人单位申报,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一般社保缴费基数越高,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 !
月缴费基数就是你缴纳养老保险所依据的工资基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 社保缴费双基数例子
一、职工生育津贴基数怎么算
生育津贴的基数与单位缴费的基数有关,一般按照社平工资的60%来计算。社平工资每个城市不同,因此无法给出准确数值。
生育津贴(A)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S)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D)计发;公式:A=S/30*D
举个例子,如单位缴费基数是2000,则月平均工资就是2000,则生育津贴的基数就是2000。
A=2000/30*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实际计算。
二、职工的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若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法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4. 社保单双基数
一、范围对象
我市国有企业'双解'人员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人员(以下统称困难'双解'人员),以个人身份接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申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以下简称缴费补贴)。困难'双解'人员可享受的缴费补贴与'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国有企业'双解'人员,指进再就业服务中心协议期满,按时与再就业服务中心终止协议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或自愿提前与再就业服务中心解除协议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二、补贴标准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满30年的困难'双解'人员,按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的2/3给予补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满30年的困难'双解'人员中,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按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给予全额补贴;其他困难'双解'人员,按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
困难'双解'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基数可由本人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100%之间自由选择确定,按20%的缴费比例计算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总额。计算缴费补贴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困难'双解人员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总额中,除应享受的缴费补贴外,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补贴期限
对在2010年内申报享受缴费补贴的困难'双解'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从2010年1月起享受缴费补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月止;对2011年1月及以后申报享受缴费补贴的困难'双解'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从其申报受理之月起享受缴费补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月止。
四、申报及资格确认程序
(一)申报
申请享受缴费补贴的困难'双解'人员,向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所(以下简称社会保障服务所)进行申报,并提交以下资料:
1. 《重庆市困难'双解'人员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
2.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 申请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和与出再就业中心的协议复印件;
4. 申请人《职工档案》;
5. 申报时正享受低保待遇的,还应提供本人《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二)审核
1. 社会保障服务所整理汇总申请享受缴费补贴的困难'双解'人员的申报材料,按月会同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街道(乡、镇)民政办公室(以下简称民政办公室)进行审核。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审核申请人是否属于国有企业'双解'人员,民政办公室负责审核申请人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并分别依据审核确认结果,在《申报表》中签署意见。
2. 对审核合格的,社会保障服务所按月将审核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送所在地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局;对审核不合格的,社会保障服务所将除《职工档案》之外的申报资料退还申请人,并书面告知不合格原因,将《职工档案》交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3. 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局收到上述资料后,按以下程序办理:
(1)根据申请人《职工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等,确定其享受缴费补贴标准,在《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将《申报表》留存1份,返还社会保障服务所2份,其中1份通过社会保障服务所返还本人;将《职工档案》交社会保障服务所退还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2)凭审定合格的《申报表》,建立困难'双解'人员数据库,在困难'双解'人员完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将其应享受的缴费补贴在数据库中按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实收'处理。
(三)审批
市区两级人力社保(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局按以下程序按年度进行审批:
1. 每年10月31日前,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局根据当年享受缴费补贴人员变动情况和个人实际缴费情况,填制《重庆市困难'双解'人员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和《重庆市困难'双解'人员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附件3),报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局)和财政局审核后,报市社会保险局。
2. 市社会保险局对各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局报送的《汇总表》和《明细表》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审批。市财政局根据审批结果,于每年11月20日前,将当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资金划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专户。
五、其他
(一)困难'双解'人员同时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8〕96号)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社〔2009〕94号)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可由本人自愿选择申请享受缴费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养老保险部分),但两项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二)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享受50%缴费补贴的困难'双解'人员,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满30年时,由所在地社会保险局直接为其办理变更补贴标准相关手续。
按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额享受2/3缴费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满30年的困难'双解'人员,在享受低保待遇后,可申请享受100%缴费补贴。具体由本人持户口所在地民政办公室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地社会保险局提出申请,由所在地社会保险局为其办理变更补贴标准相关手续。
(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国有企业困难'双解'人员享受缴费补贴工作的重要性,密切配合,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制定工作措施,加强资格审核,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办理程序
四、其他
5. 社保双基数政策法规解读
双基数”是指社保单位缴费基数和个人缴费基数分别申报核定。
其中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封顶);
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社平工资60%、300%分别为上下限。
其实就是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分别申报核定,对单位缴费部分来说和之前的区别就是全员缴费金额都一样,对个人缴费金额没有什么影响,但领取生育金的时候高薪人员可能就要吃亏了。
6. 社保双基数政策法规是什么
如下
社保双基数是指社保单位缴费基数和个人缴费基数分别申报核定。其中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封顶);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社平工资60%、300%分别为上下限。
其实就是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分别申报核定,对单位缴费部分来说和之前的区别就是全员缴费金额都一样,对个人缴费金额没有什么影响,但领取生育金的时候高薪人员可能就要吃亏了。
7. 社会保险双基数法与单基数法的适用
1.公积金单边就是单位帮员工代缴存的公积金或员工个人缴存的公积金。比如单位员工每月薪酬10000,单位公积金缴纳比例为12%,个人公积金缴纳比例也为12%,10000×12%=1200,那么单位或个人缴纳的1200就是单边公积金;
2.公积金双边就是单位缴存公积金和个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总额。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缴存方式
1、直接交存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方式
2、通过银行汇款方式
3、委托银行收款方式
4、支取住房基金方式
二、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
2、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缴存基数和缴费比例的区别。 国家规定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5%-12%,公积金的最高档次为:职工和原单位的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合计最高缴存比例为24%。单位可以在这个范围之内自主确定自己的缴存比例。主要是公司自己决定选择哪一种缴存比例,当然,在不同的城市地区,按地区平均工资也会设定一个缴存基数上限,但是大多数企业,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并不会很高。
比如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是6000元,那么公积金缴费的区间就在300元到720元之间。当地的工资如果是一万元,公积金缴纳区间就是500计到1200元,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同比例缴存。
8. 职工医保双基数
双边公积金就是公司个人两方缴纳的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存的,二是单位为职工缴存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汇缴双边的金额=公司缴纳公积金+个人缴纳公积金,公积金由单位帮代缴费的,是单边。
比如应得工资10000(包括到手和没到手的所有钱),单位按12%交公积金,即1200,这就是单边,另一边是自己再交1200,加起来就是双边。
9. 社保双基数政策法规有哪些
养老保险重叠部分缴费年限不增加,只增加个人帐户部分,也就是说原先你个人帐户是8%,重叠的这一段时间可安16%计算。 如果说重叠部分是用人单位交的,那就不要退好;如果说是重叠部分也有个人交的,你可申请退出个人缴费部分。 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两地缴费并不能领取双份退休金,需撤销重复建立的账户。 有两个及两个以上个人缴费基数和账户储蓄额的,按照就高原则,保留其中较高的缴费基数和账户储蓄额,其他由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退还本人,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计入统筹基金。 此外,可以向当地社保出具相关资料,说明这个情况,对之前个人缴费部分申请全额退款,现在社保机构的工作还是很人性化的,至于行不行,还要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