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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保大额医疗,南京社保大额医疗互助
1. 南京社保大额医疗互助
有的。大额存单有电子化的凭证。也有纸质的,投资者在银行存款的时候可以询问清楚根人民银行的大额存单管理暂行为"法,大额存单是电子化的记帐凭9正,属于-般性存款。持有纸质大额存单投资者,在存单到期的时,需要拿着存单到银行凭密码支取
2. 南京医疗救助政策
南京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回复】:南京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等级而定,具体起付标准如下:
1、一级医院:300元;
2、二级医院:500元;
3、三级医院:900元。
【备注】:
1、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50%。
2、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免除起付标准。
3、因精神疾病住院进行治疗的,免付住院起付标准。
一、单位买的社保,因肠胃病在南京某二级医院住院,不知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报销比例多少?
【回复】:南京职工医保二级医院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95%。
二、刘先生,某单位职员,因压力大,患有精神病。现正在住院治疗,不知起付标准多少?能报销多少?
【回复】:根据南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因精神疾病住院进行治疗,免付住院起付标准,所发生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按规定属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用人单位、个人各支付三分之一。
三、爸爸是一名退休人员,因摔伤在某三级医院住院治疗,不知起付标准多少?能报销多少?
【回复】:南京职员医保三级医院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为9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报销比例为93%。
3. 南京社保大额医疗互助怎么报销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
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3.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4. 南京医保大病救助
南京医保管理中心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医疗保险的范围内,这一举措为南京居民的生活提供了有一层的保障,深受居民支持。以下主要介绍20种病的内容。
南京市已明确将20个病种纳入大病医保范围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 、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南京大病保险保险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患者,包括城镇无工作的老年居民、大中小学生、幼儿以及农村居民等。
5. 南京 医保 共享
一、备案人员:
符合下列情形的四类南京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联网直接结算。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学习人员:指在异地居住、学习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因病经我市定点三级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二、备案方式:
(1)现场备案:各区、街道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现场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2)网上备案:已开通人社局网上办事业务的单位(CA)用户,单位经办人员可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单位异地联网就医信息备案”程序为本单位在职和退休的参保人员网上备案。
三、备案材料:
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并按人员类别分别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异地安置退休和异地居住人员需提供异地户口本、房产证或其他有效异地居住材料。
(2)异地长期学习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或学校、培训机构盖章的证明材料。
(3)转外就医人员需携带转外就医登记表及相关病情病历、检查报告单或出院记录至南京市三级医院,由主任医师填写临床诊断和转外就诊依据,选定一家外地医保定点医院,并由医院审核盖章确认;参保人员将盖章确认的转外就医登记表交至基层经办机构备案登记。
6. 南京医疗保障网
南京新生儿医保网上可以办理,其办理方式即流程如下:
1.下载并进入“我的南京”APP“-选择“智慧人社”栏目。
2.选择“医疗保险待遇”。
3.选择“居民医保参保”。
4.点击右下角的“申请参保”,阅读完须知后进行下一步。
5.填写申请人和参保人信息,选择“新生儿医保”点击提交。办理成功。
南京新生儿医保相关政策:首先是门诊待遇,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80元,门诊医疗费用封顶线为3000元。起付标准以上、门诊封顶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少儿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结付,参保少儿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结付45%,在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结付35%。保障的门诊大病病种包括白血病、血友病、恶性淋巴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对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其费用段,医保基金支付50-80%。
7. 我的南京居民医疗保险
1.
打开“我的南京”APP首页,点击“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
2.
点击“社保缴费办理”。
3.
办理对象通过下拉框可以选择本人或他人,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下一步”。
4.
页面会显示缴费人参保信息,点击“下一步”。
8. 南京市医保共济
南京医保帐户目前还没有共济,只能用自己医保卡就医买药。
9. 南京社保大额医疗互助报销
可以,
异地医保报销比例: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异地医保报销范围:异地就医报销分医保内用药和医保外用药,医保外不能报。只需要住院手续及医药清单和个人医保卡。报销时间3-6个月。
一、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600元。报销比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二、住院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到5.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为90%。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97%。
三、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
10. 南京社保大额医疗互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5、住院医疗。
11. 南京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1、如需将南京市本级社会保险转出至外市,则建议先与当地社保部门联系,如当地同意接收,南京市社会保险即可办理转出养老及医疗保险的手续;
2、社会保险转出流程:在南京市本级缴纳的社保暂停后,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每月25日前工作日至南京原参保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如需办理医疗保险转移,可同时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持相关凭证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符合规定的,由当地社保机构与南京社保机构联系转移事宜;
如需代办南京社保转移,需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您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前来办理至柜台办理;在办理南京社保转移的同时,可申请医保个人账户退费手续;
3、社保社保跨统筹区转入南京社保的人员,在南京市参加社会保险后,可将外地的社保转移至南京。办理转移手续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至区社保经办机构:
(1)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3)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提供户口簿(南京市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区转入的,填写《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如仍有不明之处,建议您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拨打南京市社保12333人工服务,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具体咨询。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个人参加社保能够得到社会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个人参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以下就该部分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1、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
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
4、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
5、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
6、每年4月开始保险基数变更,收费会有变化,建议在每年4月前使银行“医保借记卡”中余额不少于400元,可在4月底去银行打印对帐单以了解新一年度缴费标准。
7、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
8、因个人原因,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的10日前未能在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入足够现金,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待遇自动中断,所签订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自行失效。
9、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被中断后,存档个人如要求继续参保时,需持《医疗保险手册》和银行所出具的借记卡对帐单,到中心重新签订《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
10、个人存档人员办理的基本医疗保险,仅负责参保人医疗保险生效期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同一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钱为1300元,年度内第二次后(包括第二次)每次起付钱为650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线一个自然年度内为7万元,
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为一个自然年度内1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钱以上部分,最低报销85%,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钱(7万元)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 ,门诊不属于报销范围。
11、退休后如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的累计年限男女须分别达到25年和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