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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社保基数,沈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 沈阳市2016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按照《许昌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许人社医疗﹝2016﹞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我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按4.2%或8%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于全省2020年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尚未公布,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2021缴费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核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暂按5298元核定,以后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2021年度(2021年7月—2022年6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按4.2%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178.00元,不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8%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339.04元,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大病保险)费2021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参保的在职和退休人员均要于每年7月到许昌市民之家二楼税务窗口缴纳或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的银行代扣代缴。
按《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由银行代扣代缴,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费按年由银行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应当连续缴费,欠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费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欠费次月起暂停其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待遇。欠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费90日以内的,补缴欠费后,从正常缴费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欠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费90日以上的,补缴欠费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实行180日等待期,即从正常缴费之日起,180日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补缴欠费期只计算缴费年限,建立有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补划个人账户,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
为不影响参保职工医保待遇享受,请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务必保证本人与银行签约的代扣代缴医保费银行卡上有足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大病保险)费的余额,便于银行按月代扣相关费用
2. 2018年沈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1年,辽宁省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最高标准是300%
因辽宁2021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基于我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为57612元,按月标准4801元核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60%月缴费基数为2881元,300%月缴费基数为14403元。由此可见300%是最高标准。
3. 沈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1年社保缴费比例|2021年沈阳社保缴费基数标准是多少?最低3142.8元。每年各地区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都会根据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仅限调整,其中缴费基数的上限通常为平均工资的300%,缴费基数下限通常为平均工资的60%。不管职工工资的高低,社保缴费基数都不会超过上下限标准。2021年沈阳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142.8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714元/月。
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是根据职工的平均工资确定的,只是不会超过上下限标准而已
4. 沈阳市2016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表
社保政策
辽宁社保缴费标准。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一、辽宁省社会平均工资
据辽宁省统计局统计,辽宁省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水平为57612元,月平均工资水平为4801元。辽宁省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9093元,月平均工资为5758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67324元,月平均工资为5610元。
二、辽宁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辽宁省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按照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
职工养老保险按地区确定个人缴费基数,具体情况如下:
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本溪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朝阳市、葫芦岛市、省本级月标准为4801元;抚顺市、铁岭市、盘锦市月标准为4513元;丹东市月标准为4321元。
5. 2017年沈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一、居民生活用电居民生活用电电费:不满1千伏为0.5元/度、1-10千伏为0.49元/度、20千伏为0.49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49元/度。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费:不满1千伏为0.6953元/度、1-10千伏为0.6853元/度、20千伏为0.6833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6753元/度。
沈阳市沈北新区电费多少钱一度|阶梯电价2020三、大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电费:1-10千伏为0.5286元/度、20千伏为0.5256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5156元/度、110千伏为0.5026元/度、220千伏及以上为0.4926元/度、最大需量为33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为22元/千伏安·月。
四、农业生产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电费:不满1千伏为0.4946元/度、1-10千伏为0.4846元/度、20千伏为0.4826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4746元/度。
6. 沈阳市2018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原申报缴费基数低于下限3284元的,重新按最低缴费基数标准3284元计算确定补缴差额;原缴费基数已按最高15714元申报的,重新按最高缴费基数标准17127元确定计算补缴差额。
2.对于1-10月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143元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并缴费的,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缴金额由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核定后,发送至电子税务局。缴费单位已按下限标准3143元完成11月份缴费,并记实个人账户的,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将核定1-11月个人账户补缴金额。
缴费单位可于11月27日起登录电子税务局“补缴往期申报”模块查询到个人应补缴差额,缴费单位以个人缴费基数计算并申报应补缴统筹部分金额。补缴费款到账后,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按核定记实个人账户,无需单位报盘。
3.对于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15714元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并缴费的,缴费单位需自行计算需补缴差额并通过电子税务局“补缴往期申报”模块申报补缴差额,缴费到账后向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报盘做实个人账户。
4.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沈阳市三险统一报盘有关文件规定,统一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缴费单位需自行计算自2021年5月起应补缴差额,在补缴养老保险时一并通过电子税务局“补缴往期申报”模块申报补缴差额。
7. 沈阳养老保险历年基数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6%,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7%,个人不缴纳;
职工养老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其中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缴纳费用的多少和社保缴费基数有关。
8. 沈阳历年养老缴费基数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127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84元/月。个人缴费基数已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核定的,需重新核定,其中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2021年全省(不含沈阳市、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6080元(月计发基数为6340元);沈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0360元(月计发基数为7530元);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6456元(月计发基数为8038元)。已按上年计发基数为当年退休人员预发基本养老金的,重新计算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