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养老金上涨4.5% 福建退休养老金什么时候调整?
今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
本次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那福建省养老金什么时候上调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具体如下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对我省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的批复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9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