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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荆州市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相关问题解答

2025-12-14 09:27:52


一、哪些人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

答:跨省流动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退休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满10的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二、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如何转移

答: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未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参保人员,只在新就业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再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到养老金待遇领取地。

三、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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