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社保查询社保政策教育
 
当前位置:首页社保南京南京工伤保险

2022年苏州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方法发布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将提高

2025-12-10 09:38:34


苏州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方法发布 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将提高

  今天从苏州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度苏州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调整办法已于日前发布,一至六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都将提高。

  据介绍,此次调整范围为:2017年6月30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具体调整标准为,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金额分别为:一级伤残增加270元,二级伤残增加260元,三级伤残增加250元,四级伤残增加240元。调整后的增加额不足原待遇6.5%的,予以补足。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原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6.5%增加伤残津贴。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原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在供养亲属抚恤金上,每人每月增加110元。调整后的增加额不足原待遇6.5%的,予以补足。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月标准分别调整为3328元、2662元和1997元。

  此外,从2017年7月1日起,工伤保险待遇中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的计发基数为6656元/月。


电脑版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