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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苏州职工租住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清单

2025-12-09 17:34:27


苏州职工租赁住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苏州为你列出所需材料清单。

  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或租房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最新规定:

  1、新政策所称公租房是指政府筹集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制套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房源、保障对象、租金水平由各地县级以上住房保障部门认定。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租住公租房的,可一年两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公租房租金。

  3、、职工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支付的租金提取。职工领取政府发放的货币补贴自行租房的,按实际租金扣除政府发放补贴后的金额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租金的,可先提取职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其配偶也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4、办理提取时,租住公租房的职工需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领取货币补贴自行租房的职工,需提供租房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除职工本人外,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5、市中心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内建立公租房数据库,分中心应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取得公租房相关数据并导入数据库,并及时做好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职工携带所需材料到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提取,材料齐全的,分中心应当场受理。

  职工租赁信息已录入公租房数据库的,核对后当场办结;职工租赁信息尚未录入公租房数据库的,应当场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核实并办理。

  6、新规定执行之前职工已租赁公租房或领取货币补贴的,可自2015年1月开始核定提取金额。

  

办理流程:

  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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