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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2025-12-07 10:43:48


参加了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才能符合办理条件,需准备申报材料,到相关机构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等待财务付款即可。

  办理条件

  参加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

  1、患十二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肝炎、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林氏病、脑中风后遗症、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肾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

  申办材料

  1、补充医疗门诊十二种慢性病应提供的资料: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卡,医疗保险病历证,个人帐户用完后自负的门诊医疗费用的电脑结算票据和费用清单,市级医院包括一、二、三、四、五院、市中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妇幼保健医院主治医师以上医生出具的、并经医务科盖章的疾病证明,70岁以上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应提供的资料: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卡、医疗保险病历证、住院或报销电脑结单或有效票据,医疗费用支出明细单,结帐单,出院小结,或单位介绍信。

  办理流程

  1、受理:

  2、费用审核:

  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2%,最高支付限额为26万元。

  3、财务付款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机构:社保中心城中办事处、滨湖区及锡惠两区办事处

  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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