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社保查询社保政策教育
 
当前位置:首页社保长春长春社保补缴

海口公租房申请条件详情

2025-12-20 10:00:22  学窍知识网


对于海口公租房申请条件详情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一)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现居住房屋属危房,或者申请人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本市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2013年的住房困难标准: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

(二)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城镇户口,或者在本市依法缴交各项基本社会保险满3年;或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并已与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含法人及其他组织)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满3年等;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本市实际居住满8年。

(三)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符合海口市公布的城镇居民中等偏下收入线标准。2013年的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182元(含);单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4000元(含)。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未享受廉租住房配租、租住公有住房、房改购买公有住房、参与集资建房、购买经适房或者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优惠住房的;或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有偿转让过住房的。

申请人属经省、市政府引进的人才,或属在本市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劳模及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的,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可不受第(二)、(三)项规定限制。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电脑版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