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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武汉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2022年武汉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条件、流程

2025-12-26 21:53:35  学窍知识网


2020年武汉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2020武汉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条件、流程
  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售房单位名称、行号及收款账号;
  (5)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办的“售房批复”及购房协议,购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资金审批表及购房协议;购集资建房的需持市房产局集资建房批复或省主管部门的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额付清购房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购买一手房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二手房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完税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以电子转账方式缴纳契税的需提供《武汉市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3、购买改善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购买一手房
  职工及配偶购买改善性住房为一手房的,可凭购房相关要件,每3年办理1次提取。
  办理本项提取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首套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改善性住房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二手房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首套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改善性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完税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本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所需资料:
  (1)贷款银行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储蓄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非本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所需资料:
  (1)贷款银行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4)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储蓄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抵押银行盖章)。
   5、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建造住房的,需提供市、区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翻建、大修住房的,需提供市、区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和《危险房屋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施工合同及写明本人(或配偶)姓名的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赁住房、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市房产部门出具的无职工夫妻二人名下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
  (5)单位出具的职工租房情况证明、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
  (6)房产部门统一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手续费发票以及房租缴费收据。
  7、租赁本市政府廉租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市、区房产部门核发的《廉租住房租约》及市房产部门出具的无职工夫妻二人名下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房租缴费收据;
  (5)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证明;
  (6)家庭成员(职工、配偶及子女)收入证明。
  非住房类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职工因离休、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因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户口迁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移民签证;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对象

政策规定:

武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政策解读:

提取政策均未突破代际提取,为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和公平性,故暂定提取对象还是限于职工本人及配偶。

提取额度和频次

政策规定:

职工及其配偶就同一套房屋在该户电梯建设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额内提取,在《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提取一次。

政策解读: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当原不动产的附加设施,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参照不动产类提取,即提取其实际建设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部分;凭不动产证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间隔36个月,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也规定为36个月,保持政策的一致性,且武汉加装一台电梯每户实际分摊出资额一般在6万元左右,绝大部分缴存职工在36个月内能够一次性提取所出资部分。

申请材料

政策规定:

1、由建设单位(委托人)提供项目备案材料:(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单元业主签字意见表》;(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方案联合审查批准意见书》;(4)《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5)增设电梯住宅所有权人的《房屋所有权》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2、由缴存职工提供提取材料:(1)《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2)职工及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3)职工或配偶增设电梯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4)实际支付费用的发票或收据。

政策解读:

采取由建设单位(委托人)提供项目备案材料和由缴存职工提供提取材料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到规划局了解,一部电梯从发起安装申请到验收使用,所需表单材料30多份,考虑到既要核验加装电梯的真实性合法性,又要保证单位和个人提供资料的可行性有效性,尽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安全和方便职工,我们只要求提供最关键的审核及提取材料。

办理程序


政策规定:

1.建设单位(委托人)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到就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递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2.职工持相关提取材料到任意分中心或所属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3.职工到所属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入账手续。

政策解读:

要求建设单位(委托人)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备案,相当于购买商品房应到房管局备案一样,主要目的的进一步核验加装电梯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防范不法中介机构和个人骗提公积金,损害缴存职工利益;职工可到任意分中心办理提取审核,也可到所属缴存银行一次性办理审核及提取入账,极大限度的方便职工。

其它事项


政策规定:

1.职工及其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2.提取额度以户为单位,一户有多人提取时,总提取额不得超过该户实际出资额,实际出资额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中电梯建设费用每户分摊数为准,项目完成结算后不支持“多退少补”(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也遵循此原则);3.职工及其配偶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套数不超过两套;4.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影响其他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政策解读:

1.“职工及其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规定,与《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保持一致,即只要职工及其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做任何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只针对加装电梯提取;

2.“一户多人提取时,总提取额也不得超过该户实际出资额”,体现公平原则;因个人出资部分往往只有建设方开具的收据,且在竣工后有“多退少补”的情况,给核验收费票据真实性上确有难度,故规定实际出资额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中电梯建设费用每户分摊数为准;考虑到有的加装电梯后,还没来得及提取公积金,故规定只要在婚内加装电梯情况属实,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也可以就该套房做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尊重事实、减少纠纷;

3.“职工及其配偶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套数不超过两套”,主要考虑到所有提取政策均只支持家庭两套以内的提取,与公积金提取总体规则保持一脉相承;

4.“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影响其他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主要考虑到将该提取类型单列,不与其他提取政策相冲突,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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