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 换社保卡不换发卡银行
2025-01-22 11:52:45
金卡持有人、灵活就业人员
不可更换银行
我市从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新社保卡”)。
目前,我市新社保卡合作银行有六家:东莞银行、广发银行东莞分行、中国银行东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分行。
社保部门表示,参保单位可选择上述任一银行作为本单位发卡银行并与之签订协议。不过,为确保原已具备金融账户持卡参保人用卡的连贯性,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金卡)的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由广发银行东莞分行发卡;以村(社区)为单位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由东莞银行发卡。
工作人员表示,参保单位与银行签订协议后,社保部门将根据发卡计划,对已签订协议的单位分阶段换发新社保卡。届时,社保部门将通知单位办理申领新社保卡手续。在未换发新卡前,原卡仍可正常使用。
知多D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