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职工养老保险之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办理指南
东莞市职工养老保险之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办理指南
一、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答: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其养老缴费年限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则可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
如果他还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还可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1、1998年6月30日前,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2、1998年7月1日后,以个体工商户雇主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
二、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标准?
答: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个人账户储存额:达到退休年龄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地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之和。
注:具体金额可通过12333咨询热线、东莞市社会保障网或社保部门查询。
2、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每满1年,计发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a、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缴费年限
b、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缴费指数。
c、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案例:
张先生2004年7月1日开始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连续参保5年,各年的缴费基数分别为780元、820元、880元、960元、1030元,共缴纳养老保险费9999.60元。2009年7月张先生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可领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5900.40元(未含利息),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6105.66元。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780÷1666×12+820÷1843×12+880÷1997×12+960÷2182×12+1030÷2454×12)÷60=0.4426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4426×2182=1221.13
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221.13×1×5=6105.66
三、如何办理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