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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怎么迁珠海,珠海迁社保在哪里办

2026-06-08 08:38:26


1. 珠海迁社保在哪里办

社保的转移:

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同时填写一份《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3、资料提交后,通常45天左右完成转移。

2. 珠海社保地址

珠海停社保可以网上办理:

单位登陆xx社保网上申报系统办理,个人缴费人员通过个人网页办理停交。

网上申报暂停社保缴费操作

1.登陆社保网上申报系统,选择选择“企业网上申报”栏中的“企业网上申报非CA认证安全登录”;

2.选择菜单中“单位申报业务”,然后选择左菜单中“员工信息变更”,然后选择“非审批业务”中的“停交”;

3.在“查询条件”中录入“电脑号”查询,然后选择“操作”中的“停交”,然后在“当前缴费状态标记”选择离职原因,最后提交后即可成功。

携带打印好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网办)》、《用人单位退工退保人员情况报告表》、《区企业退工人员情况表》,同时填报《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确认。

3. 珠海转社保在哪里办理

河源社保要转到珠海,就要去河源人社局填写要转移社保还有医保的资料还要最后一家参保单位盖章,这样再把单据交回珠海社保局

4. 珠海市社保办理地址

办理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照相馆出具的《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数码相片回执》(已持有珠海市公安局颁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可不提供,直接使用身份证上的照片;

网上办理方法:

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然后进行操作办理,详细流程请参阅后面“社保卡网上申请”部分。

窗口办理方法:

本人带齐所需资料到选定的发卡银行网点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5. 以前在珠海的社保怎么转移

你在深圳正常参保后,可以带在珠海社保局打印的社保缴费明细表及身份证到深圳参保的社保局申请办理转移。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的资料: 1、转入地有参保信息 2、提供原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养老缴费明细 3、提供本人身份证。

6. 社保迁入珠海

之前是在珠海工作,那就会在珠海缴纳社保,后又到了深圳工作,那就要在深圳缴纳社保。国家社保政策规定,是可以先后在两地缴纳社保的。在退休时,可以选择两地中的一地为退休地,然后把两地分别缴纳的社保并在一起, 就可以在选择地领取退休金了。

7. 珠海退社保在什么地方

一、病退办理所需条件

办理病退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可以:

(1) 参保并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哪些病可以办理病退?

因为中枢神经系统导致瘫痪的、呼吸困难的、严重贫血等有这些症状的都可以申请办理病退。

病退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

职工办理病退,要准备以下材料:职工身份证、个人档案、退休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务技术鉴定结论; 欠费企业职工退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休职工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出生年月以及是否同意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

二、病退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即可:

1、向企业劳动科提交材料,等待审核结果;

2、审核过后,企业张贴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日期10天;

3、办理病退手续: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可以办理病退。

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单位缴纳本人工资总额的8%,这部分由财政局全额拨款,个人缴纳本人工资总额的2%,这部分由教职工个人承担。但职工退休后即使没有缴足30周年的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财政局也不再向单位拨单位承担的8%部分,没有缴足30周年的男教职工或没有缴足25周年的女教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协商解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问题。

一般来说需要相关的劳动者至少要缴纳了一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其次还需要劳动者由于生病的原因自己已经完全丧失了相应的劳动能力,当然对于病退还需要满足一定期限的限制。

8. 珠海社保如何办理

如果你是珠海户籍,那么可以直接到社保局来办理个人社保。直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社保局,然后办理个人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即可,也可以自选缴费档次。但是只能自己交个人社保,并不能交职工社保和公积金的费用。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9. 海珠区办社保去哪里

认证有效期为12个月,允许认证有效期内多次认证。

注意事项

1.社保经办机构在开展资格认定工作时,做好广州市户籍核对工作,退休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如广州市户籍注销(含迁出)的应主动申报变更,并申报长期生活居住地,登记邮寄联系地址。

2.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当月内,管理单位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继承人)应及时申报并办理社保死亡待遇。如逾期未办的,死亡后所多发待遇须足额收回。对发现的冒领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按法规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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