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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社保工作时间表,宁海社保中心上班时间表

2025-01-09 13:35:06


1. 宁海社保中心上班时间表

秦皇岛开发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秦皇岛开发区管委大楼二楼驾车路线:全程约5.4公里起点:高家店村1.从起点向正东方向出发,行驶90米,左转进入X6352.沿X635行驶300米,右转进入宁海大道3.沿宁海大道行驶4.7公里,4.行驶190米,右转5.行驶7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终点:秦皇岛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二楼

2. 海宁社保中心几点上班

般社保都午9:00-午16:30.

3. 海宁社保工作时间

社保,国家从1986年就开始了,当时是只对国企单位职工,试行合同制,凡是1986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的,都是合同制,并且缴纳养老保险。

从1993年开始,国家陆续对国企的全民固定工,试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随之在各地推广。逐步增加覆盖面,并且也逐步开始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面对广大民众,1997年开始试行了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4. 宁海社保局上班时间表

宁波市人社局消息,自2021年8月1日起,宁波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1.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

及调整时间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自2021年8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两档。其中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2元。

奉化区、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和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2.

最低工资标准的

定义及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上述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最低工资不是实发工资,是应发工资,它包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

3.

提醒事项

对最低工资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有关部门将依法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5. 宁海社保中心上班时间表电话

个人的在劳动大楼二楼,从人民路进,单位的在中山路街面,世纪联华的对面就是

6. 海宁市社保局上午上班时间

海宁社保参保分为:单位参保登记和个人参保;其中个人参保必须是海宁市户籍、未参加过任何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非海宁市的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在海宁新开社保。

办理条件:

1、海宁市的户籍人员或长期居住人员,

2、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中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

办理材料: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理条件:

单位符合在我市参保的条件

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5、税务登记证。

6、单位成立文件。

7、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表。

8、海宁市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增减情况表。

9、海宁市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办理流程:

1、办事服务大厅领取相关表格,填写人员参保信息

2、带齐相关材料到“参保登记”窗口办理

3、由经办人员和科长审核通过后给予办理,发放保险登记证

4、持《缴费通知单在指定银行缴纳首次社保费用

7. 宁海县社保中心上班时间

基数 单位 个人 合计 基本养老保险 1908元-9537元 12% 229元 8% 152.6元 381.6元 基本医疗保险 1908元-9537元 8%+1%(大病救助金)171.7元 2% 38.2元 209.9元 失业保险 1908元-9537元 2% 38.2元 城镇1% 19.1元(农民工不承担) 38.2/57.3元 生育保险 1908元-9537元 0.5% 9.5元 不承担 9.5元 工伤保险 1908元-9537元 按行业分类如1.5%,28.6元 不承担 2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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