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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社保怎么报,合肥社保怎么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4-07-16 12:39:53


1. 合肥社保怎么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般来讲,合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两种,一种是住院报销比例,一种则是普通门诊方面的报销比例。根据最新的合肥医疗报销政策显示,该市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合肥市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话,合肥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六十、百分之七十和百分之八十。如果参保人员是一类低保或者重度残疾人员的话,则在刚才的合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百分之十。特殊并门诊待遇方面,参保人员若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等等27个病种之一的话,经相关单位申请确认后,则可以享受每月限额下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八十的报销待遇。

而普通门诊方面,若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合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则是百分之五十。而单次门诊费最高报销金额为40元,一年内的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如果男满60周岁或者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的话,则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

2. 合肥职工社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安徽省医保报销比例是什么

在参保县、市、区的一级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55%。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60%,每年有固定的小限额以及起付线标准,具体按照安徽省个市区政策为准。

二、住院报销标准

1、在以及医院及以下的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85%,起付线为200元。

2、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为500元。

3、在市属三级医院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为700元;在省属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5%,起付线为1000元。

在市外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5%;在外省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按当次住院费用的20%计算,最高不过超过10000元,不足2000元按2000元算,报销比例统一为60%。

三、大病报销报销标准

费用在5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60%;

费用在5-10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65%;

费用在10-20万元以内,报销比例为75%;

费用在20万以上,报销比例为80%;

大病报销的起付线在1-2万元内以内,省内最高限额为20-30万元,省外最高限额为15-20万元。

3. 合肥社保报销范围及比例

普通住院

1﹒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

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

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各市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设定一级及以下、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分段报销政策。对于上年度次均费用达到或接近上一级别医疗机构的,可执行上一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政策。

4. 合肥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安徽省外就医报销比例为: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90%(在职),居民医保为60%,新农合为75%。

异地医保报销的条件,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5. 合肥社保怎么报销比例是多少啊

2021年安微医保是病人出院办医疗费用接账时就直接报销的。

6. 合肥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合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1、门诊报销标准

  合肥市城乡居民医保只能报销一级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如果是慢性病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将按60%的比例报销。

  2、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1)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按85%的比例报销,起付线为200元。

  (2)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报销,起付线500元。

  (3)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按75%的比例报销,起付线1000元。

  3、大病报销比例

  超出城乡报销限额部分的费用为5万元以下,按60%报销;超出费用在5-10万元按65%;超出费用在10-20万按75%报销;超出费用在20万以上报销80%;省内最高报销20-30万元,省外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相比省内报销的比例较低,同时报销限额也降低不少,为15-20万元。

7. 合肥社保保险比例

合肥市医保局介绍,从2020年1月1日起,合肥市调高大额普通门诊待遇,原政策是单次达到300元且年度累计超过600元的,超过部分按40%比例给予报销,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1500元/人。调整后政策为:单次达到200元且年度累计超过500元的,按照超过部分分别按60%比例给予报销,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2000元/人。需要提醒的是,参保人挂号时要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实名挂号,才能进入医保报销统计,另外,门诊就医结束后,不要拿着药就走,而是要到医保窗口进行医保门诊结算,打印门诊发票,才能进行大额普通门诊的医保结算。

此外,合肥市还取消了大病保险限额,原政策是省外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为20万/人,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为30万/人。调整后政策为取消大病保险报销限额。另外,职工和居民医保将进行有序衔接,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停止缴纳职工医保1个月内,可以接续参加合肥市城乡居民医保,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可在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合肥市医保局提醒,基层普通门诊方面,居民在参保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基金按照60%比例支付,单次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0元、20元,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100元/人。贫困人口普通门诊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200元/人,限额内实际报销比例为70%。慢性病门诊方面,参保居民患有合肥市规定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可以申请慢性病门诊待遇。

住院待遇方面,参保居民在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和县级医院、市三级医院、省属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10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75%。参保居民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住院起付线减免范围包括:参保学生、18周岁及以下居民住院起付线减半;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需要分疗程间段多次住院的特殊疾病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住院的,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设一次起付线;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院、市级医院、省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为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实行双向转诊的,免除上转首次及下转第二次住院起付线。此外,普通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不含住院起付线)实行保底报销,报销比例为45%。日间手术、放化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住院管理。参保居民执行按病种分组付费不设起付线,不限定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8. 合肥职工报销比例

合肥医保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

合肥市调整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医保报销比例普遍提高10%左右,根据合肥市制定的新政策,参保人员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从60%、70%、80%调整为70%、80%、90%,同时取消居民连续参保每年2%的奖励政策和一类低保、重度残疾人10%的优惠政策。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按照《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执行。

合肥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最低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50%。今年,合肥市继续施行居民医保的大病医疗保险,最低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50%,同时报销限额上不封顶。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个人承担在政策范围内超起付线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按照50%~80%比例报销。

合肥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是患者本人报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居民医保卡原件、银行(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有效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到规定的报销网点办理报销款项转账支付手续。

二是代办人员报销,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参保人居民医保卡原件、参保人的银行(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有效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代办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规定的报销网点办理报销款项转账支付手续。

三是18周岁以下患者报销,其父母还需携带户口本或关系证明,方可将报销款项转入报销人员其父亲或母亲的银行(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有效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9. 合肥市社保报销额度

合肥市职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直接持社保卡与医院结算。在医保报销范围内,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6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支付24万元。超过该限额之后的费用,医保基金将不再支付。

  统筹基金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医疗救助基金个人承担比例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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