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社保查询政策教育
 
当前位置:首页社保失业

南通社保上限,南通社保最低标准

2024-07-09 11:10:15


1. 2020年南通社保最低标准

一.南通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

  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确定为:企业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按19335元执行,下限不作调整仍按3368元执行。

  二.南通2020年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8% ;单位19% 。

  医疗保险:个人7% ;单位2% 。

  工伤保险:个人不交;单位0.8% 、1.2% 、1.7% 、2.1% 、2.5% 、2.9% 、3.1%、3.3% 。

  失业保险:个人0.5% ;单位1% 。

  生育保险:个人不交;单位0.5% 。

2. 南通2020年社保缴费标准

2020年南通社保医保缴费

男60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居民,个人缴纳500元;

在法定劳动年龄的非职工居民,个人缴纳750元;上述个人缴费标准中含20元大病保险和30元照护保险基金。

  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200元,其中包含20元大病保险。

3. 2020年南通社保最低标准是多少

应该最低可以领2020元

4. 南通市最低社保标准

退休时的养老金是由两个部分组成,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本人养老金账户存额除以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在是统一的120),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2乘以缴费年限乘以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可以看出在缴费年限相同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

5. 南通2020社保缴费标准

202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正式开始。即日起至12月20日,具有市区户籍且未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包括不在校的未成年人,可选择自助缴费机、“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银行柜面、银行代扣等方式进行缴费。

与往年不同,今年起居民医保费征缴职能划转至税务部门,所以缴费渠道由税务部门提供。居民个人缴费可至各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在自助缴费机上通过读写身份证、社保卡或者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自助查询城乡居民医疗参保信息,确认无误后刷卡或扫码缴款。也可以在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实名认证后查看本人参保登记信息,确认无误后缴费,通过小程序还可录入他人信息代他人缴费。

此外,居民也可以就近到江苏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柜面缴费,或在柜面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只需保证集中缴费期间扣款账户余额足额可扣即可。如需获得票据,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查询打印电子票据,或者在自助缴费机、银行自助机上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据介绍,202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分别是,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居民,个人缴纳500元;在法定劳动年龄的非职工居民,个人缴纳750元;上述个人缴费标准中含20元大病保险和30元照护保险基金。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200元,其中包含20元大病保险。属于低保家庭成员、特困家庭成员、1-2级重残人员(只限本人)提供相关有效期内的证件,特困供养对象和临时享受民政救助的大重病患者、孤儿、精减退职及重点优抚对象按民政部门的有效证明,个人不需要缴费,但需要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市医保局特别提醒,新参保人员需要先到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办理参保登记,才能完成缴费;新生儿、年中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及补缴当年的参保人员通过自助缴费机或微信小程序进行自助缴费时,需请注意选择缴费路径、核对缴费年度和缴费金额,以免错缴漏缴。具有市区户籍但不在市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应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居民医疗保险,因故无法参加学校所在地居民医疗保险的,可至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站参加市本级居民医疗保险,按各年龄段标准参保缴费。

6. 2020年南通社保最低标准是多少钱

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南通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机制的通知》,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待遇确定机制、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保险补缴政策等内容做了完善。

从2020年1月1日起,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统一设定为100元、500元、9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7个档次;鼓励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领取待遇时每月加发2%的基础养老金;市区年满65-74周岁、75周岁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分别高于各区标准5元、10元。文件同时明确,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在2020年底前,凡具有本市市区户籍的年满60周岁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可通过一次性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至领取待遇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从补缴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7. 2020年南通市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一、调整范围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人员。

二、调整内容

1.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2.各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月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南通市统计局公布的市区2019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我市2020年度缴存月工资基数上限为25000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4.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由单位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14%部分)仍参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5.单位和职工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月缴存额应分别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6.对仍未为部分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单位,单位在办理调整时,可一并为这部分职工办理汇补缴手续。

8. 2021南通社保最低标准

2021年职工社保一个月需要交1253元左右,自费社保一年需要交15036元左右,个人交灵活就业的社保的话,每月总共:948.73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280-29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300-6000元不等。

9. 南通社保最低缴费基数2020

2021年12月10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1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消息,市区各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月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从之前最高不超过25000元调整至最高不超过2800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调整单位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人员。

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由单位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14%部分)仍参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单位和职工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月缴存额应分别四舍五入精确到元。对仍未为部分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单位,单位在办理调整时,可一并为这部分职工办理汇补缴手续。

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对于历年未按规定调整而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单位在调整时应作一次性补缴。

调整后的缴存月工资基数不低于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的,可直接到承办银行网点或登录单位网厅办理基数调整手续。调整后的缴存月工资基数低于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的,须向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提交职工工资明细等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到承办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调整手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各单位在调整缴存基数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可拨打0513-12329、各分支机构联系电话,或者登录南通住房公积金网 www.ntgjj.com 留言咨询。单位办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应为所有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关联银行卡业务,并及时进行单位及职工个人缴存登记信息核对和变更登记工作。本次调整通知中未涉及的内容,仍执行原规定。

10. 南通最低社保基数2020年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仍按3368元执行,下限与上年度相同。

  一、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企业职工(不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为19335元,下限为3368元。

  二、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6842元,缴费工资下限为3368元。

  三、全市职工基本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参照养老保险规定执行。

  四、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工资基数为5149元∕月。

  五、市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上限为5614元。

相关信息


电脑版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4 www.at317.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