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幼儿办理社保卡,异地儿童如何办理社保卡
1. 异地儿童如何办理社保卡
新生儿医保:新生儿要参加医保首先要做参保登记。新生儿的监护人需持新生儿的户口簿复印件和一寸新生儿照片,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填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由经办人员签名盖章后,把参保登记表送到市医保中心居民科制作社会保障卡,缴纳医保费。新生儿医疗保险办理需要以下资料:要带上户口本(首页和小孩户口页的复印件)、家长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和一张蓝底或者红底的新生儿一寸照片(有些地方需要)到户口所在街道或社区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即可。从参保手续办理到拿到新生儿医保卡,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一般来说,只要是出生12个月以内的新生儿,可随时办理参保手续。
2. 异地儿童如何办理社保卡手续
不可以:该项只能在孩子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参保,不能在异地参保: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7条的规定,新生儿只能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不允许双重户口;
2、新生儿已经申报户口的,才能参保医保,办理该项时,应由监护人(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含孩子信息在内的户口本,去采集符合要求的证件照(事先与工作人员说明用途);
3、再带上上述证件及照片,去孩子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参保即可
3. 异地儿童如何办理社保卡业务
可以。但要有一定的条件!
外地户口如何办理宝宝 未成年医保卡?
一、办理条件:
1.父母一方办理暂住证满一年以上
2.父母一方有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有缴纳社医保
3.办理时间是在每年的三月份至五月份
二、所要带上的资料:
1.暂住证、社保卡原件
2.暂住证、社保卡复印件(暂住证、社保卡必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劳动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劳动合同双面都要复印,最好是用A3纸复印)
4.《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2份,可在地税网上直接打印,也可在地税局柜台上直接领取。(最好是事先在地税网上直接打印,然后填写表格内容,这样做是为了节省时间)
5.户口簿原件与宝宝户口名字那一页的复印件
6.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原件与银行卡(往银行柜台办理费用代扣需要的资料)
4. 儿童社保卡可以异地办理吗
一、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带有未成年人信息,即能显示未成年人与父母关系的)。
(2)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地点:
(1)初次申领,需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2)补办、换发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三、办理要求:
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5. 儿童社保卡异地办理流程
孩子去外地上学医疗保险是通过校方直接购买的。
学生医保就是 农村医疗保险(新农合)、城外医疗保险、单位医保。 在校大中专、中小学生、幼儿通过校方来购买的医疗保险,参保学生如发生疾病可就近选择一家定点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城区学校的学生凭学生参保卡、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到所选择医院医保办(科)。
中小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和政府补助两部分组成。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30元,其中政府补助200元,个人缴纳30元;对于低保家庭和重度残疾学生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6. 小孩怎样在异地办理社保卡
个人缴费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社保卡。异地办理只能受聘与公司,工作单位帮忙缴费社保。或者有个人营业执照,店铺,公司是可以在当地申报社保缴费
如果是在异地工作,在非户口所在地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由单位在工作的城市地办理社保卡。如果是无业或灵活就业者,由本人自己交社保的话,那么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社保卡。灵活就业者也可以在非户口所在地办理社保卡,但只能交养老保险,不能交医保。
7. 异地儿童社保卡怎么办理
一、办理条件: 户口要求:新生儿必须先办理了户口后,才可以申请办理新生儿医保。 户籍条件:广州市城镇户籍 ,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南沙区、萝岗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的城镇户籍,本市农场、蓝印户口。
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逾期可下年度参保,但无法再追溯出生期间花费的医疗费用),缴费达账后,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保费相关 个人缴纳:80元/人?年 是消费性质的(即是不能退还。
而且没钱进入BB的医保卡) 政府资助:200元/人?年 三、需要准备材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3)《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在登记点领取或到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页(http://www。gzlm。net/sbjjzx/)下载,点这里快速下载 4)如需办理委托银行划账缴费,须提供市地税部门指定的任一居民医保代征银行的活期个人结算账户、账户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参保登记流程 1、申请参保流程:参保人(监护人、代理人)可就近到本市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登记。 1)携带上述资料到就近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 2)办理登记后,领取《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核定单》及《个人基本信息确认表》 3)登记次月4-23日以选定方式缴纳居民医保费 4)等通知领取医保卡(详见市医保局宣传单) 2、新生儿申报补缴方法:由新生儿法定监护人凭以下资料向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的补缴申请: (1)补缴申请报告一份(监护人填写); (2) 新生儿《出生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 (3)《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两份; 五、缴费方式 各参保人可选择“委托银行划账缴费”或“现金缴费”。
1)选择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参保人:新参保人员须在办理登记的同时,提供任一居民医保代征银行的活期个人结算银行账户原件与复印件、账户持有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按规定格式填写申报表并签名确认。
办理签约手续后,银行将于登记次月4日-23日直接从签约账户中扣费。以后各年度续保,银行将在每年8月4-23日直接从签约账户中扣费。 2)选择现金缴费的参保人:须于登记次月4-23日前(新年度续保人员须于8月4-23日),凭《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核定单》,其中使用中国居民身份证办理参保登记的人员可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广州市统筹区内任一居民医保代征银行的网点办理现金缴费。
六、如何追溯出生期间医疗费用 出生3个月内办理新生儿医保(以存折扣款日为准),就可以追溯出生时的费用。 1 先到BB出生医院办理:选定医保医院手续的《居民医保病历》、医疗费收据(发票)、药费明细清单。
2 到广州市医保局办理追溯。记得带齐以上材料,以及BB医保卡(正反面复印)、出生证(复印)、户口本(复印)。 备注:去医院办理医保病历记得带BB的一寸彩照一张。
七、广州各社保局分局地址 市医保各区分局地 址越秀分局广州市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荔湾分局荔湾区花地大道中89号芳村金融大厦2楼天河分局天河区广和路17号首层萝岗分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黄埔分局黄埔区大沙东路311号一、二楼南沙分局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7号三楼白云分局白云区景云路38号首层自编05号海珠分局海珠区新港西路千禧一街2?4号首层 八、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的办理 当参保人的个人基本资料发生变更时,需由参保人(监护人、代理人)填写《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资料变更表》一式两份并携带以下资料向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
携带资料: 变更事项携带材料姓名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复印件一份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个人身份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户口性质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其他资料变更更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
8. 儿童可以异地办理社保卡吗
1、新生儿在出生一年内,随时都可以办理,但地税是每月6-25日受理社保。
2、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办理社保卡,可以报销从出生时到现在的费用。
3、若三个月以后办理社保卡,就只能报销从办卡起时的医疗费用。年交纳的医保费用是50元。
4、不过现在带户口本可以直接去居委会拿表格办理,只要居委会能查到你宝宝的户口信息就可以直接办理,不用再去地税。
5、然后拿委托号去银行办理代扣手续。再去劳动力大厦办理社保卡,要带上户口本、你的身分证。
9. 小孩怎么在异地办社保卡
解答如下,
1、社会保障卡不可以异地办理。各地的政策和报销比例不同,不让进行异地办理?。如果可以就像迁移户口考大学差不多了。
2、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10. 异地儿童社保卡怎么办理流程
小孩首次办身份证不可以在异地办理。小孩第一次办身份证,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