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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保缴费最低基数,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是多少
1. 2017年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是多少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省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上一次缴费基数调整:此前,江苏省发布通知,自2021年起执行全省统一公布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且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586元,下限为3800元。
南京市遵照上述标准进行。
2. 南京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五险一金交多少=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为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有些地区缴费基数下限以上年度最底工资为标准。
南京五险一金最低标准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数据,得出以下数据:
医疗保险按照3030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按照3030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按照3030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按照3030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按照3030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
公积金按照2020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
单位:3030×19%=575.7元;
个人:3030×8%=242.4元。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
单位:3030×9%=272.7元;
个人:3030×2%=60.6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
单位:3030×0.5%=15.15元;
个人:3030×0.5%=15.15元。
3. 2017年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是多少呢
南京市2021年灵活就业缴费标准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368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及19335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4. 2017年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是多少钱
1、北京:最低工资标准2200,社保上限26541,下限3613;公积金上限27786,下限2200;社平工资6463;养老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医疗单位11%,个人2%;失业单位0.8%,个人0.2%;生育单位0.8%;工伤单位0.2%,公积金单位/个人5%-12%
2、上海:最低工资标准2480,社保上限28017,下限4927;公积金上限28017,下限2480;社平工资7132;养老缴费比例,单位21%,个人8%;医疗单位10%,个人2%;失业单位1.5%,个人0.5%;生育单位0.8%;工伤单位0.5%,公积金单位/个人5%-7%
3、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0,社保上限19335,下限3368;公积金上限26400,下限3030;社平工资4755;养老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医疗单位7%,个人2%;失业单位0.5%,个人0.5%;生育单位0.8%;公积金单位/个人5%-12%
4、杭州:最低工资标准2010,社保上限16608,下限3322;公积金上限29335,下限2010;社平工资5389;养老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医疗单位11%,个人2%;失业单位0.5%,个人0.5%;生育单位1.2%;工伤单位0.2%,公积金单位/个人5%-12%
5、南京:最低工资标准2020,社保上限19335,下限3368;公积金上限31200,下限2020;社平工资4620;养老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医疗单位9%,个人2%;失业单位0.5%,个人0.5%;生育单位0.8%;工伤单位0.8%,公积金单位/个人8%-12%
5. 2017年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是多少元
南京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2772元,按照比例来算的话:
个人最低交301.06元,单位最低交823.28元,总共1124.34元南京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2772元,按照比例来算的话:
个人最低交301.06元,单位最低交823.28元,总共1124.34元。。
6. 南京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
2021年南京自由职业者社保最低缴费为673.6元。因为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 3368 元、4000 元、5000 元、6000 元、7000 元、8000 元、9000 元、10000 元、12000 元、14000元、16000 元及 19335 元。以最低档计算3368*0.2=673.6元。
7. 2018年南京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关于发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从7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相比上年减少了3093元;下限为3368元,相比上年增加了243元。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没有固定的个人工资参考标准,南京市确定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度参加养老保险的月缴费最低标准为673.6元,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340元,同时每月缴纳10元大病医疗救助费。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7元。
8. 2018年南京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7000是高档水平。每月7000元的养老金水平绝对是全国的最高档次,至少能够超越95%以上的退休人员。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8%,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1%,其中农民合同制工人不缴费。
9. 2018年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是多少
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下限为673.6元,上限为3867元,在上、下限范围内按档差10元划分不同的档次,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含大病医疗救助10元(2011年7月1日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救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需缴纳)。
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67元/月。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缴费工资基数在省公布的2021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适当档次,期间免收滞纳金。
10. 2016年南京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2016年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政策规定
【企业缴费比例】19%
【个人缴费比例】8%
【注】个别城市根据城市经济发展情况而定,但最新比例均有所下调。
目前各省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都是8%,单位缴费比例,上海是21%,山东和福建是18%,广东和浙江是14%,其他省份都是20%。按照要求,全国大部分省市是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条件的。具体来说,有21个省市区,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江西、山西、四川和新疆都已降到19%,其余16个省市区是北京、天津、内蒙、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云南、贵州、西藏、甘肃和宁夏,符合降低费率的条件,可以由20%降低到19%。
2016年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
根据国家最新的社保政策规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已经有所降低,对于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事情。据悉,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11. 2017年南京社保基数及缴费比例
省统计局6月3日公布了2012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我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随之调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发出通知,从7月1日起,全省1797万企业参保人员的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将从去年度的2299元提高到2564元,上限则提高到12820元。按照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原则,意味着今后拿到手的养老金等社保待遇也将相应提高。
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太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
省统计局公布的我省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1279元。据此,今年社保缴费基数就有了新的参考标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按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2820元,比2012年度涨了1323元。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孙迎国介绍,和往年相比,今年的缴费基数也实行“限高”,即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不再以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为上限,而是以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为上限。去年度的缴费上限数额已高于12820元,仍可继续将去年的上限标准作为今年的上限。这对于苏州、南京等原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较高的地区来说,实际上是限高了。
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下限为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564元),比2012年度2299元增加了265元。
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