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失地农民社保政策,青岛市失地农民保险政策
1. 青岛市失地农民保险政策
补助 费,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 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2. 青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根据规定,在国土资源部门牵头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同时,人社部门应会同当地镇政府(街道办)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方案。土地被依法批准征收后,人社部门应根据收到的政府批复文件,及时逐级通知被征地村(社区)确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方案,并在2个月内组织完成养老保险参保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政府批复文件、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等,编制《保险方案》,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大会,讨论确定纳入本次征地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等事项。
《保险方案》确定并审核无误后,要在在该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村(居)民提出异议的,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对经核查反映情况属实的,应要求村(居)民委员会按程序对方案进行调整。
政府出资大头计入个人缴费
据悉,区(市)经办机构应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为每一位被征地农民单独设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栏目。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补助作为“集体补助”。
在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到账后,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之和不低于政府出资部分的20%,不高于此次征地得到的补偿安置费的,区(市)经办机构将政府出资部分同时以“政府补贴”名义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其中将资金的80%计入“个人缴费 ”,20% 计入“政府缴费补贴”,并从次月起开始计息。
被征地农民计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完全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因新征土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数计算。
个人账户资金可一次性继承
对于被征地农民,缴费时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根据此次征地增加的个人账户资金额,按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全部到账的月份对应的周岁年龄的支付系数(执行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70岁以上的执行70岁的支付系数)计算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从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到账的次月开始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合并领取。
被征地农民缴费时未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其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报审核工作流程,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合并领取。
被征地农民缴费后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提出申请,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其被征地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缴费补贴外)可一次性继承,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四种情况不再登记和申报
属于本次征地保险对象,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再进行被征地农民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按照原参保方案对应的政府补贴资金数额,将补贴资金支付本人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已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方案实施前死亡的;已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方案实施前保险关系转移及其他情况的。
符合领取被征地农民政府补贴资金条件,申请办理资金支付的,应由本人或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并对应上述所列情形分别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职工退休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异地领取退休待遇的需出具当地社保部门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保险关系转移的需提供《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政府补贴申领手续,填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资金支付申请表》。
3. 外地农业户口在青岛失业保险领取
领取失业金是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的,详情如下:
1、缴纳1年不满2年:领取2个月失业金;
2、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3、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期限最长为18个月;
4、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 青岛市失地农民保险政策文件
失地农民领社保后,跟独生子女费发放没有直接的关系
只要是年满60周岁,夫妻只有一个男孩和两个女孩带着独生子女证,有村里统一给办理独生子女费,
村里统一交给社保中心,有这社保中心统一给你打到你的银行卡号和工资卡上,我们这里是每个月每人补贴120元,
这是青岛崂山区的政策,其他的地址我不清楚。
5. 青岛市失地农民保险政策解读
肯定是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好啊。
有的人老说参加社会保险不划算,那么我们比较一下,缴纳15年社保和20万元存银行养老,哪个待遇好?
20万元存银行待遇
如果说我们现在就退休,未来期待20万元能供养我们20年,我们按照倒按揭的计算方式,以每年5%的利率计算(实际上有点高,多数也就是4%的利率),每月可以提取多少元的养老金呢?
通过计算,结果是1320元,一年15,840元。
20年提取的总养老金数是316,800元。
缴费15年最低基数养老金是多少?
我们国家的养老金计算公式是全国统一的,包含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当然,一些参加工作较早的人群涉及到过渡性养老金。但是近年来,自己缴纳社保产生的养老金待遇都是统一的了。
基础养老金。按照60%最低缴费基数缴费15年,基础养老金待遇是12%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按照2018年社平缴费基数(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5309元计算,恰好是637元每月。
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假设是60岁退休,计发月数是139个月。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多数是按照20%的比例缴纳,其中缴费基数的8%划入个人账户。也就是说10万元至少有4万元进入个人账户。
这4万元还每年计发个人账户记账利息,假设退休的时候余额能增加到5万元。5万÷139,结果是360元左右
其他待遇。其实青岛市市区退休人员还能享受59元的住房补贴、开放城市补贴等待遇,另外每年冬天还有1700元的冬季取暖费,平均到每月差不多正好200元。
三项待遇合计大约1200元左右。
但这并不是结束,每年我们养老金还会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调整。
根据山东省2018年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2018年基本养老金会增加89.5元。
如果按照这一标准持续增长20年,会增加1790元。
除此之外,山东省还会根据不同年龄不同情况的人员以往年度倾斜增加的养老金进行调整,也就是倾斜照顾部分。累计也会增加1065元。
这样,如果我们能够活到80岁,养老金待遇就能够达到4055元。
简单比较,缴纳养老保险10万元就远远比银行存款20万元要划算得多。
如果有20万元建议,至少拿10万元缴纳养老保险,剩余的10万元留作银行储蓄备用更好,实施综合方式养老。
6. 青岛农村户口失业保险
青岛失业保险从1998年开始的!
7. 青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2020新政策出台
一、青岛残疾人护理补贴
㈠护理补贴对象范围
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肢体、听力、言语、多重残疾人。
㈡护理补贴发放标准
自2018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自2019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0元;自2020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二、残疾人生活补贴
㈠青岛市内三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范围和对象
具有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月人均收入符合城市低保边缘(在低保标准至低保标准上浮50%)家庭条件的残疾人,均可享受生活补助。
㈡青岛市内三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
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条件的市内三区残疾人,按照一级残疾每人每月375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294元;三、四级残疾每人每月193元的标准发放困难生活补助(以上标准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㈢青岛市内三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的认定程序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社区公示、街道认定、区残联复核的程序进实施。
8. 青岛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2019新政策出台
4050政策
一、“4050”政策定义
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0岁。4050是指截止至2011年12月31号前,达到4050标准(即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没有单位给交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者,都可以申请并参加国家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
通常申领年限为三年,女性满45周岁,男性55周岁申请的,补贴申领至退休(就是最长年限五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就没有补贴了。
注意:特别提示
1、每人只能申请一次,比如你参加了4050以后,又有单位给你交了社会保险,则现有的4050补贴自动停止不再发放,以后即使再度失去单位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也不可以再申请了。
2、4050政策和延期退休没关系。参加4050并不会造成延期退休。
二、4050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一)社区就业补贴标准
1.4050失业人员享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补贴。
2.符合4050政策标准的人员领取医疗保险补贴是按应缴纳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补助金的50%领取(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3.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工伤保险补贴。
(二)用人单位招用补贴标准
1.招用4050人员的单位可获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补贴。
2.招用了随军家属的单位可获得国家提供的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补贴。
3.招用农村劳动力的单位可获得一定的工伤保险补贴。
(三)灵活就业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现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缴纳不超过1年养老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的50%的补贴。
(四)社区就业服务补贴标准
1.4050人员从事社区岗位就业的,每人每月可领取15元补贴。
2.对各区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保管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档案,按每份每年1元标准给予补贴。
(五)职业介绍补贴标准
1、介绍4050失业人员就业的,会给予介绍人100元的补贴;介绍特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的,会有补贴150元;介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给予80元补贴。
2、村(居)劳动保障工作站或村委会介绍本村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补贴100元。
(六)岗位补贴标准:被企业录取的4050人员每人每月可领取80元补贴。
(七)退出失业登记补贴标准:因就业原因,在信息系统内为失业人员办理退出失业登记的,每个补贴10元。
(八)人力资源市场专场招聘会补贴标准。
1.对全市性(含市、区联动)的专场招聘会,会给举办单位每场补贴20000元;
2.各区、县级市(含区、街联动)等分市场组织的专场招聘会,举办单位会获得每场补贴5000元。
三、“4050”社保补贴受理条件
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底)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
四、“4050”社保补贴申报材料
1、xx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xx市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5、《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6、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委托书或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复印件;
7、劳动协议上甲方的相关证件(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劳动协议复印件;
9、缴费依据统一使用银行打印的明细表(盖银行鲜章)。
五、“4050”社保补贴办理程序及时限
1、每年2月和8月,“4050”人员向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并提交相应材料;
2、经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初审,当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核后,4月中旬和10月中旬送财政部门复核;
3、财政部门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直接将社会保险补贴划入个人储蓄账户,并及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相关险种经办机构。
40 50养老保险新政策和正常退休有什么区别
1、政策针对人群不同
40.50养老保险新政策针对的是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人群,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0岁。
2、政策内容不同
4050政策是指截止至2011年12月31号前,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没有单位给交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者,都可以申请并参加国家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通常申领年限为三年,但女性满45周岁,男性55周岁申请的,补贴申领至退休(就是最长年限五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就没有补贴了。
正常退休人员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了。
3、政策宗旨不同
4050政策是是市政府促进困难群体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为特殊历史时期形成的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的下岗协保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度身定制就业岗位的一种政策,参加参加4050并不会造成延期退休。
而正常退休养老保险政策是国家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9. 青岛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一、失地农民退休年龄新规定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二、处理退休所需材料
1、退休请求书(A4白纸手写,并在姓名处按手印);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如属代理还需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
3、申报人户口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包含户主页面和自己信息页)
4、申报人在当地国有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邮政储蓄开立的个人存折(不受理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一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相片(用于处理享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
6、养老保险手册(如属一次性在我中心补缴完养老保险的可不必);
7、养老保险需交至申报退休的当月;
8、活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处理手册;
9、申报人填写《员工退休核准(批阅)表》。(在人才大厦一楼社保窗口收取)
10、有副高级其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需供给职称证书及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11、军转干部需供给转业证明及转业批阅表原件及复印件。
10. 青岛市失地农民保险政策规定
(一)县(市、区)农保处根据村(社区)提供的失地农民花名册及缴费数额,经与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失地农民名单和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中为失地农民转支或抵缴的基本养老保障金核对后,为失地农民建立基本养老保障个人账户。
(二)县(市、区)农保处设立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户和失地农民补充养老金专户。 集体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障金(由国土资源部门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抵缴)进入基本养老保障专户,财政部门按比例拨付的基本养老保障资金进入补充养老金专户。
(三)缴费标准: 1、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集体和个人缴费参考标准:参加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时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X×180。 2、男60周岁至65周岁(含65周岁)、女55周岁至65周岁(含65周岁)的失地农民,集体和个人缴费参考标准:参加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时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X×150。 3、65周岁以上70周岁(不含70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集体和个人缴费参考标准:参加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时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X×120。 4、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集体和个人缴费参考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