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失业保险最多领取几个月 长沙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及期限一览
2025-12-20 14:45:55
长沙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及期限一览,让我们和下面的边肖一起简单了解一下。
长沙市失业保险缴费标准及时限
(1)接收标准
当地最低工资的80%。
自2020年3月1日起,本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标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85%提高到90%。调整后,长沙市区失业保险标准为1530元/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失业保险标准为1386元/月。
(二)收款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经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
1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
2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3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6个月;
3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9个月;
4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