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咸宁社保缴费基数档次、标准
咸宁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44700元,月人均工资3730元。
咸宁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职工2017年1月至12月月平均应发工资额据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2017年度咸宁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即2240元)的,按2238元/月确认基数;高于2017年度咸宁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即11180元)的,按11190元/月确认基数。
咸宁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咸宁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可在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的 60%(2240元/月)、70%(2610元/月)、80%(2980元/月)、 90 %(3350元/月)、100%(3730元/月)、 150%(5590元/月)、200%(7450元/月)、250%(9310元/月)、300%(11180元/月)范围内,根据本人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缴纳基数。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纳基数(3730元/月)。
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8%,
大病医疗:每年140元/人。
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2240*20%*12=5376/年
医疗保险:3730*8%*12=3576/年
大病医疗:每年140元/人
总计:5376+3576+140=9092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