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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西宁社保及养老保险补缴政策规定,西宁个人社保补缴流程

2025-01-21 10:27:28


2020年西宁社保及养老保险补缴政策规定,西宁个人社保补缴流程
  办理条件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补缴

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办理材料


个人:《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补缴通知书》(由社保部门出具)

企业单位:《市职工劳动合同书》、补交期间历年工资发放凭证、工资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单位行政介绍信、编制使用通知卡、工资明细表(补交期间)、《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办理流程


1、扣款成功后,到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单;

2、双方共同对致社保清单产生的费用;

3、个人+公司+滞纳金+手续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工作日办理

办理费用

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原单位已不存在或不具备补助条件的,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补缴纳入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纳入各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办理地点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西宁市北大街37号

电话:0971-

西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西宁市昆仑路37号

电话:-0971-

青海省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24号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补缴

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办理材料
个人:《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补缴通知书》(由社保部门出具)

企业单位:《市职工劳动合同书》、补交期间历年工资发放凭证、工资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单位行政介绍信、编制使用通知卡、工资明细表(补交期间)、《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办理流程
1、扣款成功后,到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单;

2、双方共同对致社保清单产生的费用;

3、个人+公司+滞纳金+手续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工作日办理

办理费用

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原单位已不存在或不具备补助条件的,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补缴纳入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纳入各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对于劳动者而言,除了可以享受各种法定节假日,国家还为其提供了诸如失业险、养老金、公积金此类的待遇。下岗职工养老保险便是其中专门为保障劳动者在退出劳动岗位之后基本生活的保险,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规定是怎么规定的?能不能一次性补缴15年?

  2019年,我国养老保险政策收紧,这3类人还允许一次性补缴。

  1、那种原来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也含计划内的长期临时工,城镇户籍的临时工,没有参保或者中断缴费的人,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2、那种因为被开除、出名、刑满释放后无公职的职工没有参保或者中断缴费的人可以补缴社会养老保险。

  3、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群,可以补缴社会养老保险。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具体内容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下岗职工补办社保手续

  1、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并凭《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2、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为其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3、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补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金管理通知》制定。

  补缴社保的操作流程

  1、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3、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4、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下岗职工补缴保险政策解读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满十五年以上的,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女职工55岁。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岁或55岁退休。

  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40、50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具体业务办理机构为市劳动就业局。

  新政策还规定只要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就可以购买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一部分钱,以后按年缴费至退休,缴满15年,以后就可以享受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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