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规则
苏劳社险[1996]2号
各市、县劳动局,苏州、无锡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和《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特制订了《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帐表》填制说明
2、《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帐表》样表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规则 为适应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需要,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实施办法》、《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特制定本业务操作规则。
一、个人帐户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
1、企业申报职工缴费工资:
社会保险机构应指导企业为本企业职工建立个人工资性收入台帐,逐月登记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情况。职工工资收入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为缴费工资的部分,经职工本人确认后,方可作为企业申报缴费工资。
企业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职工缴费工资汇总填写《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费工资花名册》,经职工审批后,报社会保险机构,作为下月的职工缴费工资。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费工资花名册》。一个结算年度之内,企业首次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后,如在以后各结算期末继续申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费工资花名册》的,社会保险机构可按该企业职工缴费工资未发生变化处理。
2、社会保险机构审核职工缴费工资。
社会保险机构应认真审核企业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发现问题的,应立即向申报企业查询、核对,并按省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办法。审核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费工资花名册》为社会保险机构向企业征收养老保险费用的依据。
审核内容包括:
企业是否为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职工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企业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是否与职工实际收入相符; 企业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是否经职工本人认可; 企业申报的职工个人年缴费工资总额是否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月缴费工资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社会保险机构根据经审核后的职工缴费工资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
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结算
1、企业在每月10日前,将依据人员变动情况填报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花名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减少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送交社会保险机构。社会保险机构根据上述资料,以及《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费工资花名册》,向企业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2、企业和职工在规定缴费期限内未上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即为欠缴。
3、社会保险机构必须按《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各项费用。
4、各地社会保险机构应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柜面结算。
个人帐户的记载
社会保险机构根据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到帐时间和金额记录职工个人帐户。
1、企业和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本结算期缴费期限的最后一天,为记载职工个人帐户登记日。
2、企业在规定缴费期限内,未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根据企业实际缴费的到帐情况,个人缴纳部分按实记入个人帐户,企业划转部分按企业实际缴纳费额占应缴纳额的比例记入个人帐户。
3、企 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社会保险机构根据补缴款到帐日期记载职工个人帐户,并按照到帐时间和金额起息。
个人帐户计息
1、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个人帐户的结息年度,社会保险机构应在每一结息年度末,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的储存额,按省公布的本结息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结息一次。
2、本结息年度中各月记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储存额,自金额到帐的当月起按“月积数法”计息。
个人帐户查询
社会保险机构应建立职工个人帐户查询制度。
1、社会保险机构每年至少向职工出示一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清单》。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清单》由职工本人核对,职工对清单内容如有疑问,可以接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清单》的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机构提出查询申请。社会保险机构在接到职工查询申请的10日内,作出相应答复。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清单》核对无误,由职工本人存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员变化和结算单位变更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员的增减
1、人员增加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转到企业工作的人员:企业应为其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花名册》,并出具职工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建立养老保险关系手续。社会保险机构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并按照省有关规定为其建立个人帐户和养老保险档案。
重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企业应提供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花名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启封手续。
职工在本省企业之间流动
职工在本市企业之间流动,由社会保险机构根据企业填报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花名册》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减少表》办理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档案的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