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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一览
2025-01-26 10:00:24
2021年泉州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一览 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正常产假90天;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
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泉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