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天津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本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有关操作
2025-01-14 09:31:05
津公积金中心发〔2019〕53号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各区、各委局,各驻津单位:
根据《关于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购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现将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我市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操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预约
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预约制度实施期间,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也应进行贷款预约。
贷款预约资料
职工身份证。
贷款预约申请
外地缴存职工应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服务中心进行公积金贷款预约。
外地缴存职工预约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办理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预约申请书》。公积金个人贷款服务中心审核无误的,为职工预约贷款。
二、外地缴存职工贷款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贷款申请资料
外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1.缴存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缴存单位开具的派驻职工到本市工作证明。
3.职工在本市的工作场所的产权证或经备案的租房合同、租房发票。
4.职工在本市居住证或本市户口簿。
5.贷款银行、担保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