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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伤保险公司还要赔偿吗?工伤理赔注意事项

2025-12-29 11:26:46


  一、工伤

  工伤事故是指在职劳动者在生产区域内、工作时间中,因从事与生产有关的活动时所发生的人身伤害、 急性中毒等事故。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罹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基本精神,我国工伤事故赔偿中所指称的工伤事故采用的是广义。遭遇工伤事故的劳动者,可视情况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二、有工伤保险是不是公司就不用赔

  不是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离职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是由用人方支付的。其他赔偿由社保支付。工伤保险会承担很大一部分,但企业自己还要承担一次性就业伤残补助金和误工费等,根据伤残等级不同,金额也不同。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与单位共同赔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均由单位赔偿。《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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