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复工后社保会继续实施延期办吗
符合延期办相关政策,有序恢复社保业务办理后,继续实施“延期办”。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申报或办理的业务,参保单位及个人可在武汉市疫情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补办。涉及核定补缴类业务的,免收滞纳金;涉及新增退休和待遇计发类业务的,按有关规定补发待遇。
有序恢复社保业务办理后,是否仍可以继续实施“延期办”
答:符合延期办相关政策,有序恢复社保业务办理后,继续实施“延期办”。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申报或办理的业务,参保单位及个人可在武汉市疫情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补办。涉及核定补缴类业务的,免收滞纳金;涉及新增退休和待遇计发类业务的,按有关规定补发待遇。在规定延期办理期间,参保人员各项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因此,参保单位及个人可不必急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业务。
对于必须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的社保业务,该怎么办理
答:对于必须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的社保业务,实行人数、业务总量控制,有序办理。参保单位及个人须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预约方式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好的时间前往现场办理。各社保经办机构预约联系方式如下:
部门名称 预约电话 预约邮箱
江岸社保处 djk@whjasb.com
江汉社保处 jhsb-6@163.com
硚口社保处 @qq.com
武昌社保处 @qq.com
汉阳社保处 @qq.com
洪山社保处 hssb@163.com
青山社保处 qssbc2018@163.com
东湖分局 “光谷政务”
微信公众号 @qq.com
武汉经开区社保处 @qq.com
东西湖区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qq.com
蔡甸区社保处 @qq.com
江夏区市民之家
社保经办 @qq.com
黄陂区社保处 @qq.com
新洲区社会保险
基金结算中心 whxzs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