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失业补助金分两档发放 失业保险金无需自己申请
2025-12-04 09:48:22
在疫情防控之下,珠海市今年为兜住失业群众的基本生活“底线”新设置了失业补助金。了解到,即日起,主动辞职或是领完失业金仍没找到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到774元/月或232.2元/月的失业补助金。同时,扩大保障范围的失业保险金也开始发放。
失业补助金分两档发放
7月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阶段性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我市将给予一部分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同时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据了解,给予下岗失业人员临时性失业生活补助金是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民生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保障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激发其再就业信心。
《通知》规定,领取失业补助金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一是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时间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是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主动辞职且领不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期限领满了还没有找到工作,只要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便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张国斌介绍说。
据了解,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最长时间是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是,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可领到232.2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领到774元/月;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上的可领到774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