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调整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享受地政策
2025-12-04 09:46:57
3月1日起,珠海市新生儿参保政策、异地备案参保人门诊统筹等将都有新变化。近日珠海市医保局已印发了《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及管理政策的通知》,完善该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进一步提高新生儿、异地备案参保人和精神类疾病、重型β-地中海贫血、血友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参保人医疗待遇保障水平,同时理顺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享受地确定条件。
新生儿可从出生日起缴费
该《通知》提到,将进一步强化新生儿医疗保障。目前,虽然该市已有新生儿以母亲名义参保政策,但是部分怀孕妈妈因各种原因,没有在妊娠期间为新生儿参保,为更好保障新生儿出生时的待遇,《通知》规定,珠海户籍的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可以从出生之日起缴费并享受待遇。
《通知》表示,为提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尤其是两病参保人的保障水平,3月1日起,异地就医备案地之一为珠海市的参保人,可选择珠海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就医并享受相应门诊统筹待遇或选择年度包干额。《通知》实施以前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可按规定重新选择并享受相应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