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教育技巧ppt技巧ppt模板

乘坐公交车发生意外如何办ppt

2024-07-18 10:37:23


1.公交车上发生意外事故的解决方法发生公交车意外事故该怎么解决?

首先意外险分个人和团体两种可投保责任分别是:身故、残疾、交通工具、旅游、差旅期间、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的报销交通工具类分为:飞机、火车、汽车、轮船、运营车辆和非运营车辆如果想购买交通工具保险,还是先选择好保险范围,然后在根据自身需求购买,关键是方案的选择搭配,责任搭配正确了,自然可以理赔。

像9路车那种事故,属于意外类事故,一般只要购买一个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 交通工具的保险就可以了,这样的组合搭配在150元以内,一年期,很便宜,建议一般人群加强自己的风险意识。

2.公交车上发生意外伤害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三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该案例中,公交司机由于应当知道红绿灯口要缓行而未予以重视,因而紧急刹车使得李先生的电脑摔坏,司机存在主观过错。

根据法律规定,公交公司不得以李先生没有尽到好好看护自己财物为由拒绝赔偿,只要承运人即公交公司司机有过错的,就应当承担李先生物品损坏的责任。 追究公交部门违约责任更易于维权 客运合同往往会存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是指行为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实施侵犯他人权利并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时,在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事先又存在一种合同关系。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依照其它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因而,受损当事人可以要求加害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选择侵权责任,但是只能两者选其一。

两种责任主要区别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主要区别是:1、归责原则的区别。前者主要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后者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2、举证责任大小不同。前者只要证明合同、违约事实存在即可;后者要证明加害人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

3、责任构成不同。 前者是只要违约虽无损害也要承担责任;后者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责任。

4、责任范围不同。前者的赔偿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采用补偿原则;而后者还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赔偿等,采用惩罚原则;5、诉讼管辖不同,前者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或依协议约定法院管辖;而后者则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6、诉讼时效不同。前者适用普通时效,一般为二年;而后者按法律特殊规定,如侵权行为所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为一年。

合同之诉举证容易 乘客在公交车上受伤时,提起合同之诉的益处在于,只须列一个被告(公交公司),免去查明其它被告主体资格的麻烦;举证上只要有初步证据(车票、受伤、受损事实材料),而其它证明责任由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由一个被告承担,免去多个被告分担责任而产生的利益风险。 但是,提起合同之诉缺点在于合同之诉本质在于补偿性质,合同之诉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等诉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侵权需受害人举证 若提起侵权之诉,益处在于请求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实际的物质损失,还可以包括精神损害的赔偿以及相应间接损失(如因受伤延误工作的损失)等。 但在侵权之诉中,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要证明加害人的过错程度,有第三人共同侵权的要证明第三人的责任及大小等;并且在最终赔偿数额上,法院要综合当事人过错程度及责任大小,从而判令各方当事人分别应承担的各自赔偿数额,给当事人最终完全获得赔偿数额带来麻烦;最后,提起精神损害的诉求完全被法院支持也存在风险。

指南 发生意外伤害如何寻求赔偿 保留证据立即求助 意外伤害发生后,受害乘客应立即告知驾驶员,及时请求救助。并尽可能记好公交车车号及驾驶员驾驶号,以及事故发生的情况。

如有可能,请同车乘客留联系方式,以便作证。 妥善保留车票、现场目击人的证言、医疗诊断证明和检查治疗费用单据等证明材料。

车票是证明旅客与客运公司和铁路运输企业存在运输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据。医疗诊断证明是证实旅客是否受到伤害及损伤程度的必要证据,而检查治疗费用单据则是确定索赔数额的有力证据。

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关于赔偿问题,受伤乘客可以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与客运公司协商处理,尽量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这样既能节省时间、精力和财力,还能避免不必要的诉累。

明确被告诉讼维权 在协商不成或者一方不愿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乘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起诉时需注意两个问题: 明确被告。

首先应明确,公交司机不宜将其列为被告,因为其是履行职务的行为,代表是公司的行为,所以,被告一般为公交公司。 其次,在有第三者混合侵权情况下,必须要考虑清楚是作为违约之诉还是侵权之诉。

如是提起违约之诉,则应当仅以公交公司为被告,因为乘客只是与公交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若提起侵权之诉,可以将公交公司与第三人共同列为被告。 明确赔偿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

3.搭公交车出车祸乘客如何索赔

乘客索赔: 1、乘客搭乘公交车,与公交车、公交车公司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公交车公司有责任要确保乘客安全到达目的地。

因此乘客首先向公交车公司进行索赔。当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后,乘客是无责任的,公交车公司代为赔偿给乘客后,再向肇事方进行追偿。

2、受伤的乘客之前在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当医疗费用不能够获得足够赔偿额度时候,可以向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公司对余下部分进行索赔。当乘客达成伤残程度时候,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公交车公司已经赔付受伤乘客的费用后,接着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保险公司在根据相关条款,核损理算后,进行赔偿。

4.怎么乘公交车安全

如今的公交车,几乎都有专门设立“孕妇专座'可见准妈妈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公交族'乘公交车出行比较方便、省体力,但仍有些 特殊情况是需要注意的哦。

一起来看看准妈妈 坐公交车的小技巧吧!早点出门准妈妈每天上班前都要从家出发赶往车 站,然后在车站等车,你最好留出足够的时间。 时间不充足,准妈妈也会像其他上班族那样一 溜小跑地奔向车站,甚至不顾一切地追赶即将 发动的汽车,这都会造成危险。

此时,真是“宁 停三分,不抢一秒”了。错过乘车高峰期遇到上班高峰期,公交车会非常拥挤,准妈 妈最好能避开高峰期,如果做不到,也不要与他 人争抢车门、座位,在推搡中最容易出现问题。

特别是在孕早期,准妈妈的体型变化不明显,同 行的乘客们无法察觉你的不同,而准妈妈也不 可能大声疾呼:“我怀孕啦,别挤啦 远离车门准妈妈的衣服一般比较肥大,在乘公交车 时要注意,千万不要让车门夹住衣物,以免发生 意外。同时也要和同车乘客保持一定距离,不 要被别人碰到、踩到,这些状况要是发生了,不 仅危险,也会让准妈妈既尴尬又着急的哦。

注意上下车安全准妈妈乘坐公交车,上下车时要常小心。因为这时通常人多,准妈妈不仅不要和他人争 抢,更要注意脚下的台阶,小心不要跌倒。

最好 等别的乘客先上先下,否则很容易因推挤而发 生见红,破水的危险状况。准妈妈一且见红、破水,千万不要再乘公交 车了,要积极请身边人帮助自己,尽快到熟悉的 医院就诊。

相关信息


电脑版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4 www.at317.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