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保缴费标准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关于明确长沙市城镇职工2019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的要求,2019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自2019年1月1日起,以2018年全省城镇从业人员全口径平均工资4764元/月为缴费基准值。现将2019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参保人员在缴费基准值的60%至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比例为20%。
基本养老保险按缴费基准值的60%为缴费基数的缴纳标准:285920%12=6861.6元/年
基本养老保险按缴费基准值的100%为缴费基数的缴纳标准:476420%12=11433.6元/年
基本养老保险按缴费基准值的300%为缴费基数的缴纳标准:%12=34300.8元/年
二、2019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缴费基准值的6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5.6%,另加大病医疗互助130元/年。
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标准:
28595.6%12+130=2051.25元/年
三、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妥善处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2019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之前历年灵活就业期间的断档、欠费补缴业务,请参保人员在2019年12月1日之前按以上缴费标准,在银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中存入足够的金额,确保可以按月扣缴。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将从2019年9月开始按以上标准征收,2019年9月之前已缴纳的本年度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将按照现标准补收差额。
四、关注“长沙12333”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长沙银行等途径均可自助缴费。
查询缴费明细,请登录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用户注册后登录进行查询。
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2019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