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可获技能提升补贴
2025-01-23 10:02:21
上饶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可获技能提升补贴
记者从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获悉,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救助和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自身职业技能和职业转换能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据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职工,方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及以上的;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2000元。同时,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企业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由企业或本人到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申请人必须携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账号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