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职工伤残鉴定办理流程、材料
时间:2017-01-19 18:23:34
工伤保险是我国所有在职职工都应享受的保障。享受工伤保险的职工,若因公受伤、残疾、死亡,可先申请伤残鉴定,再根据鉴定后的伤残等级依法领取工伤保险的赔付。就银川市而言,职工伤残鉴定怎么办理呢?需要什么材料?下文将为你介绍。
银川市职工伤残鉴定办理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治疗工伤住院病案复印件(经医院盖章)、历次诊断证明、相关的生化物;检查报告、X光片、CT片等
4.《职工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贴照片)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银川市职工伤残鉴定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安排医学检查→医疗卫生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召开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议作出鉴定结论→结论送达当事人。
银川市职工伤残鉴定办理时间
40个工作日(遇特殊情况可延长22个工作日)
伤残等级赔付标准
第21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22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 定期补偿 | 一次性伤残补偿 | 一次医疗 补助金 | 企业支付的项目 | |||
按月发放的 | 一次性发放的 | 暂行办法第35条规定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企业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1、本人书面提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关系的。2、七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不再续签而终止劳动关系的。3、企业依法破产解散的。 注: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
伤残津贴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
伤残待遇 | 劳动能力 障碍(完全丧失)32条 | 一级 | 本人工资的90% | 本人工资的27个月 | |||
二级 | 本人工资的85% | 本人工资的25个月 | |||||
三级 | 本人工资的80% | 本人工资的23个月 | |||||
四级 | 本人工资的75% | 本人工资的21个月 | 一次性 伤残 就业补助金 | ||||
大部分丧失 33条 | 五级 | 保留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60% | 本人工资的18个月 | 44个月 | 22个月 | ||
六级 | 本人工资的16个月 | 38个月 | 16个月 | ||||
部分丧失 34条 | 七级 | 本人工资的13个月 | 26个月 | 10个月 | |||
八级 | 本人工资的11个月 | 20个月 | 8个月 | ||||
九级 | 本人工资的 9个月 | 14个月 | 6个月 | ||||
十级 | 本人工资的 7个月 | 8个月 | 4个月 | ||||
生活自理 障碍 (生活护理费)31条 | 三个 等级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0% | 生活不能自理范围: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 1--5项 | 此项须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 | ||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40% | 3--4项 | ||||||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0% | 1--2项 |
工伤死亡赔付标准
工亡待遇37条 | 丧葬补助金 | 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2003.9.2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8号文件《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工亡职工的配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3、工亡职工的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 55周岁的;4、工亡子女未满18周岁的;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职工生前工资。 | ||||||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