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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大病有哪些材料,社保的大病保险如何办理

2025-12-25 15:55:26


1. 社保的大病保险如何办理

一、大病卡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医保卡、身份证及相关病历资料(精神病患者必须提供市精神卫生中心或者重医附一院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本人不能参加鉴定的,由所在街道、学校在申请表上证明、经区居民医保中心批准后,可由亲属将申请人资料报鉴定机构鉴定。

2、鉴定好后,参保人携带由市医保局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中国人民社会保障卡》,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镇保人员至定点区县的医保中心或服务点)进行大病卡办理。

二、办理需携带的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医保卡,或社保卡(有照片)。

2、《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

3、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扩展资料:

一、大病卡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需符合相关险种规定大病登记范围的:化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二、大病卡办理注意事项:

1、门诊大病患者因治疗项目不同,可按规定选择相应的门诊大病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恶性肿瘤的相关治疗限于2多医疗机构,同一治疗项目只限于1所定点医疗机构。

2、在办理有效期内参保人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可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杜五点先申请撤销原门诊大病登记,再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登记。

3、门诊大病医疗办理有效期为6个月(从定点医疗机构开具《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之日起计),超过6个月需要继续医疗的,应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

4、恶性肿瘤病人享受大病医疗待遇的期限为自肿瘤首次确诊或复发之日起18个月。18个月期满后,因病情需要继续进行肿瘤化疗、放疗的,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期限可以酌情延长6个月。恶性肿瘤病人进行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项目的门诊大病医保待遇的期限为5年。

2. 社保大病怎么办理

医保重症申报手续及资料有: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两年或近一段时间);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医院帮忙复印的人知道哪些内容的),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

7.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

8.鉴定医院盖章后,到区域社保复审,交一张一寸登记照片,并告诉要指定就诊的医院 。买病历,盖章,就行了。

3. 大病社保怎么办理流程

大病救助报销需要的手续,主要是以本地区社保中心为主,因为不同的地区当地的医保政策也各不相同,所以按照本地区医保中心政策为主。医保大病救助的办理:申请救助者必须本人(或直系亲属、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携带下列有关证件、证明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若为社会孤老、城乡低保户的,应提供由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具的相关证明。3、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医疗费支付证明(发票)原件。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5、可到所在地居委会咨询或提出申请,如符合条件,在审查审核后,经当地县级或以上民政局审批,可享受相关待遇。

职工医保二次报销的条件如下: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4. 社保大病险怎么办理

申请大病救助的主要流程

申请大病救助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照片2张;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页复印件2份;

3、本人申请3份,该村委会公章

4、医院诊断证明原件1份

5、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2份

6、填写大病救助表2份,调查表2份(村主任签字、村委会盖公章);低保户和五保户不填写调查表。

7、填写会议记录表2份(村民代表签字、按手印、村委会盖章)

8、住院票据必须是当年的

9、住院票据看个人自付部分超3万元的方可报销,其它部分不计算为住院花费金额

10、住既收费票据中医疗救助一栏显示有救助金额的不予再次报销:

11、低保、五保待遇人员办理大病救助时,复印低保证或五保证2份

12。必须有村两要成员来领表办理;

13、甲请人死亡的,有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是夫妻或直系亲属关系,有其配偶或亲生子女为其带领,村委会、民政所盖章

14、,票据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现金报销医疗费用结算核定单的,必须附黄将市居民大病保险费用核定单(人社局白色单据),用进入统筹基金后负担金额一白单中本次由大病保险赔付金额后剩下的钱超3 万元方可办理

15。中请人的门诊票据,看现金小计和个人自付,哪个数小看哪个数,再相加累计超2万元方可办理大病救助

16、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2份

5. 社保的大病保险如何办理手续

大病统筹属于医保的一部分,办理时除了需要大病统筹申请书以外,还需要哪些材料?办理程序如何?

办理所需材料:

1、当地城镇户口,可在户口地以个人方式缴纳社保,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缴纳手续。

2、个人一般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可根据规定的不同档次(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范围)确定,比例一般为养老20%,医疗8%左右,医疗保险包括大病互助。至于当地是否可以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而不参加养老保险,需根据当地政策,有的地方是捆绑缴费的,两者同时参保。

但一般医保会对报销范围和就医地点有限制

6. 大病保险怎么办理?

回答如下,第一步:进入当地医保局官网(http://hsa.sz.gov.cn/),点击『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在线办理』—『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认定申请』,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办理流程

第三步:核对个人的信息,填写疾病诊断内容、诊断医院、科室等,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认定流程

其他说明

参保人申请享受门诊大病待遇的,应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委托的医疗机构申请认定”,因此参保人应至当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门诊大病诊断医院相应专科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无须至当地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

7. 社保的大病保险如何办理的

1、被保险人亲自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注意是一式两份;

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査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交给所在单位;

3、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报销大病医疗保险的手续:1、大病保险待遇如果在本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无需另行报销。2、若是在异地报销,需要选择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后3个月内,持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发票、费用清单(原件)到各地有关部门办理理赔手续。扩展资料:办理大病医疗保险所需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5、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都在需要的时候需要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一份、《农村五保供养证》一份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6、其他申报材料。

8. 社保的大病保险如何办理退保

买重大疾病保险,中途没有续费是可以退保,返还现金价值部分。重疾险是期交,一般20年以上,保障终身的保险,没有续费首先有60天宽限期可续费,不影响保单效力,其次有2年的中止期,保单效力暂时中止,如补齐保费,可以恢复效力。过后则保单完全终止,只能退保处理。

9. 社保大病保险怎么办理

1、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之门诊大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家属自行办理申请业务。

2、经过审核,确认参保人申请资料真实完整、所申请病种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日期确定其门诊大病医疗年度起始时间,根据本人要求确定其门诊大病就诊的定点医院。

3、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资料。

4、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只能选取一所,且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

5、《门诊大病医疗证》有效期一年,医疗年度期满当月应年审;申请增加病种的,按初次申办程序办理。

提交以下资料办理即可

1、参保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如参保人是学龄前少年儿童,则提供母子或父子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

2、参保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3、参保人所在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两份,户口本上的每一页都要复印;

4、户口本上除参保本人外,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两份;比如,您的家庭成员有省、市的医保本,您只需携带医保本的原件,并复印医保本的第一页即可;

5、农民工子女参保,还需提供父母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本及复印件,外出务工证明以及父母所在单位提供的3年以上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0. 办理社保大病需要什么手续

1、社会保障卡;

  2、本人选定的异地定点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该病种认定所属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出院小结等病种认定相关就医资料;

  或珠海市指定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申报机构该病种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出院小结等病种认定相关就医资料。

  以上资料须为近2年的资料;

  3、通过病种资格认定的参保人,在选定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财税统一印制的门诊收费收据、付方或明细单、门诊病历和有关就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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